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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? 第:二节 取保候审 !  【。   ?。第八十六条  【。人民检察院对于具有!下,列情:形之:一的犯罪《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! ?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(一)可能判—处管制、拘役或【者,独立适用附加刑的】; 【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可:能判:。处有期徒刑以上【刑罚采取取保候【审不致发生社—会危险性《的; 》。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三)患【有严重疾病》、生活不能》自理怀孕或者—正,。在哺乳自己婴—儿的妇?女采取取保候—审,不致发生社会—。危险性的; 【 ,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(四)羁《押期限届满》案件尚未办结需要】采取取保候》审的 《   —  第八十七条  !人民检察院对于【。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!。犯罪嫌?疑人:以及其他犯罪性【质恶劣、情节—严重:的犯罪?。嫌疑人不得》取保:候审  !   第八十八条 ! 被羁押或者—。监视:居住的犯《罪嫌疑人及》其法定代理人、【近亲属或者辩—护人:向人民?检察院申请》取保候审人民检察】院应当?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!。同,意的答复《经审查符《。合本规则第八—十六条规定情形【之一的可以》对被:。羁押:或,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!疑人依法《办理取保《候审手续经审—查不符合取保—候审条件的应—当告知申请人—并说明?不同意取保》候审的理由 !     第八】十九条?。。  :人,民检察院决定对犯】罪嫌疑人取保—候审应当《责令犯罪《嫌疑人提出保证人】或者交纳保证金【 —。    对同一犯罪!嫌疑人决定取—保候审不《得同时使用》保,证人保?证和保?证金保证方式 !     对符!合取保?候审条件具》有下:列,情形之一的》犯罪嫌疑人人民【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!时可:以责令其提供一至二!名保证人《。 : , ?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一—)无力交纳保—证金的; —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:系未:成年人或者已满七】十五周岁《的人;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:。(三:),其他不宜收》取保证金的 】 ?    第九十【条  采《取保证人保证方式的!保证人应当符合刑事!诉讼:法第六十九条规定】的条件并经》人,民检察院审查同意 ! :   》  第九十一条【  人民检察院【应当:告知保证《人,履行以下义》务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一《。),监督被?保证人?遵守刑事诉讼法【第七十一条的规定】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(二)发现被保【证人可?能发生或者》已经发生《违反刑事诉讼法【第七十一条规—定的行为的》及时向执《行机关报告 — 《     保证【人保证承担上述义务!后应当在取保—候审:。保证:书上签名或者—盖章  !   第九十—二条  采取保【证金保证方式的人民!检察院可以根—据犯罪嫌《疑人的社会危险【性案件的《性质:、情节可能》判,处刑罚的轻重—犯罪:嫌疑人的《。经济状况等责令犯】。罪,嫌疑人交纳一千元】。以上的?。保证金对于未—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!责令交纳五百—元以上的保证金 】 :。   》  第九《十三条  人民检】察院:决,。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!候,审的应当制作取保候!审,决,定书载明取保候审开!始的时间、保证【方式、被取保候审人!应当履行《。的义务?和应当遵守的规定】 《     人民检!察院作出取保—。候审决定时可—以,根,据,犯罪嫌?疑人涉嫌犯罪的性】。质、危害后果、社】会影响?犯罪嫌疑人、被害】人,的具体情况等—有针对性地责令其遵!守以下一项或者多】项规定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一《),不得进入《特定的场所; !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)不得与特!。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!信;: ?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)不》得从事特定的活【动; 《 : 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(四)将护照】等出入境证件—。、驾驶证件交执行机!关保存 【。 ,。     第九【十四:条  人民检察院】。。应当向取保候—审的犯?罪嫌疑人《宣读取保《候审:决定书由犯》罪嫌疑人签名—或,者盖章并捺指印【责,令犯:罪嫌疑人遵守刑事】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!规定告?知其违反规》定应负?的法律责任》以保证金《方式保证的应当同】时告:知犯罪嫌疑》。。人一次性将保证金】存入公安《机关指定《银行的?专门账户 】     第九】十,五条  向犯罪【。嫌,疑人:宣布取保候审决定后!人,民,检察院?应,当将执行取保候【审通知书送达公【安机:关,执行并告知》公安机关在执行期】间,拟批准犯罪嫌疑人】离开所居住的市【、县的应当》事先征得人民检【察,院同意以保证人方】。式保证的应当将取】保候审保证》书同时送交》公安:机关 —     人民检!察院核实保证金已】经交:纳到公安机关指定】银行的?凭证后应当》将银行?出具:的凭证及其他—有关材料与执—行取保?候审通?知,书一:并送:。交公安机关》 :     第!九十六条 》。 采取?保证人保证》方式的如果》保证:。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!愿继续保证或者丧失!。保证条?件的人民检察—院应当?在收到保证人不愿继!续保证的《申请或?者发:现其丧失保》证条件后三日以内】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!提出保证人》或,者交纳保证》金并将变《更,情况通知《公安:机关 》     第九!十七条  》采取保证金保证方式!的被取?保候审?人拒绝交纳保—证金或者交纳—保证金不足决—定数额时人民—检察:院应当作出变—更取保候审》措施:、变更保证方—式或者变《更,保证金?数额的决定并将变更!情况通知公安机关 ! ?     —第九十八条  公】安机关在执行取保候!审期间向人》民检察院征询—是否同?意批准?犯罪嫌疑《人离开所《居住的市、县时人民!检察院应《当,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!及时作出决》定并通知公安机关 ! ? ,。   ?  第九十九条【  :人民检察院发现保】证人没有履行刑【。事诉讼法第七十条】规定的?义务应当通知—公安机关要求公安】机关对保证人—作出罚款《。决,定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保证】人的刑事责任 】 ,   》  第?一百条  人—民检察院发现犯罪嫌!疑人:违反:刑事:诉讼法第七十—一条的规定已交纳】保证金的《应当书面通》知公安机关没收【部分或者全部—。。保证:金并且根据》案件:的,具体情况责令犯罪】。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!交纳保证金、—提出保?证人或者决定—对其监视《居住、予以逮捕【    ! 公安机关发现犯】罪嫌疑?人违反刑事诉讼【法,第七十一条的—规定提出没收保证】金或者变更强制【措施意见的人民检】察院应?当在收到《意见后五《日以内作出决定并通!知公安机关 —。 :  《   重新交纳【保证金的程序适用本!规则:第九十二条》的规定;《提出保证人的程【序适用本规》则第:九十条、第九十【。。一条的规定对—犯罪嫌疑人继—续取保?候审:的取保候审的时间】应当累计计》算 :    】 对犯罪嫌》疑人决定监视居【住的应当《办,理监视居住手续监】视居住?的期:限应当自执行监视居!住,决定之日起计算【并,告知:犯罪嫌疑人 !     第【一百:零一条  》犯罪嫌疑人有下【列违:反,取保候审规》。定的行为人民检【察院应当《对犯罪?嫌疑人予以》逮捕 【 , ,。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故《意实施?新的:犯罪; 【 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(二)企图自】杀、逃?跑;: :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(三)实施》毁灭、伪造》证据串供或者干扰】。证人作证足以影响】侦查、?审查起诉工作正【常进行; 》 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四)【对被害人、证人【、鉴定人、举报【人、:。控告人及其》。他人:。员实施打击报复 !     犯!。罪嫌疑人有下列【违反取保候审规定】的行为人民检察【。院可以对犯罪—嫌疑人?予以逮捕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一)未经批】准擅自?离,开所居?住的市、县造成严重!后果或者两次未经】批准擅自离开所【居住的市、县—; : 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(二)—经,。传讯不到案造—成严重后《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!到案;? , ? :。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住址、《工作单位《和联系方式发生【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!以内向?公安机关报告造成】严重后果; 【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四)违反—规定进入特》定场所、《与特定人员》会见或者《通信:、从:事特定活动严重【妨碍诉讼《程序正常进行 ! :     有—前两款?情形需要对犯罪嫌疑!人予以逮捕的可【以,先行:。拘留:;,已交纳保证》金的同时书》面通知公安机关【没,收保:证金 】    第》。一百零二条  【人民检?察院决?。定对犯罪嫌疑人取】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!十二个月《 《 :    第一百零】三条  《。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!嫌疑人取保》候审案件移送人民】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!于需:要,继续取保《。候审的人民检察【。院应当依法重新作】出取保候《审决:定,。并对犯罪嫌疑人【办理取?保候审?手续取保候审—的期限应当重新【计,。算,并告知犯罪嫌—疑,人对继续采取保证】金方式取《保候审的《被取保?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!诉讼法第《七十一条规》定,的不: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!重新收取保证—金 【 ,   第一百零四条!  在取保候审【。。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!的侦:查、审查起》诉 —     》第一百零五条 【 取保?候审期限届满—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!犯罪嫌疑人》的刑事责任的应当】及时解?除或者撤销取保【候审 》     【解除或者《撤销取保候审的决】定应当?及时通知执行—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!销取保候审的决【定书送达犯罪嫌疑】人;有保证人—的应:当通:知保证人解除保证义!务, 《。 ,   ?  第一百零六条】  犯罪嫌疑—人,。在取保候审期间没】。有违反刑《事诉讼?法第七十一条的【规,定或者发现不—。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!刑事责任的变—更、解除或者撤销】取保候审时》应当告知《犯罪嫌疑人可以凭变!更、:解除或?者撤销取保》。。候审:的,通知或者有》关法律?文书到?银行领取退还—的保证金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