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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第六章 】 《 , , 第一》节 拘 传》 《 《    第八十【一,条  人《民检察院根据—案,。件情况对犯罪—嫌疑人可《以拘传 《 : ,     第八】十二条?  拘传时》应当向被拘传的犯罪!嫌疑人出示拘传【证对抗拒《拘传的可以》使,用戒具强制到案 】  — ,  执行拘传的【人员不得少于二人】 ?   》  第八《十,三条  拘传的【时,间从犯?罪嫌疑人到案时开始!计算:犯罪嫌疑人到—案后应当责》令其在拘传》证,上填写到案时—间签名或者盖章并捺!指印:然,后立即讯问》。拘传结?束后应?当责令?犯罪嫌疑人在拘【传证上?填写拘传结》束时间犯《罪嫌疑人拒绝填【。写的应当《在拘传证上》注明 【     》一次拘?传持续的时》间不得?超过十二小时—;案情特别》重大、复杂》需要采取拘留—、逮: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!时,间不得超过》二十四小时两—。次拘传?间隔的时间一—般不得少于十二【小时不得以》连续拘传的方式变】相拘禁犯罪嫌—疑,人, 《   《  拘传犯罪嫌疑人!应当保证犯罪嫌疑】人,的饮食和必》要的休?息时间 《 :   》  第八十四—条  人民检察院】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!在犯:罪嫌疑人所》在市:、县:内的地点进行 【  —   犯罪嫌疑人】工作单位与居住【地不在同《一市:、县的拘传应当【。在犯:罪嫌:疑人工作单位所【在的市、县内进行;!特殊情况《下也可以在犯—罪嫌疑人居住地所在!的市、县内进—行 《     第】。八十五条《  需要对被拘【传的犯罪《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!的应:当在拘传期限内办】理变更手续 【   —  在拘传期间决定!不采取其他强制【。。。措施的拘《传期限?届,。满应当?结束拘?。传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