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—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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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一:节 拘 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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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八十一条 人!民检察院根据案件情!况对:。犯罪嫌疑人可以【拘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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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八十二】条 拘传时应【当向被拘传的犯【罪嫌疑人出示拘传证!对抗拒拘传的—可以:使,用戒具强制》到,案
【 《执行拘?传的人员不得少【于二:。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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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八十【。三条 《拘传的时间》从犯:罪嫌疑人到案时开始!计算犯罪《嫌疑人到案后应【。当责令其《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!时间签名或者盖【章,并捺指印然》。后立:即讯:。问拘传结束后应当责!令犯罪嫌疑人—。在拘传证上填—。写拘传结束时间犯】罪嫌疑人拒绝填【写,。的应当在拘传证【上注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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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一次拘传持续的时!间不得超过十二【小时;案情特别【。重大、?复杂需要采取拘留】、逮捕措施的拘【传持续的时间—不得超过二十四【小时两?次拘:传间隔的时》间一般不得少于十】二,小时不得以连续拘】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!罪嫌:疑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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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 拘传犯罪嫌疑】人,。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!的饮食和必》要的休息时间
】。
】第八十四条 — 人民?检察院拘传犯罪嫌】疑人应当在犯—罪嫌疑人所在市、县!。内的地点《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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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犯罪嫌?疑人工作单》位与居?住,地不在?同一市、县的拘传】。应当:在犯罪嫌疑人—工作单位所在的市】、县:内进行;特殊情况】下也可以《在犯:罪嫌疑人居住—地所在的市、—县内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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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】五条 需》要对被拘传的犯罪嫌!疑人变?更强制?措施的应当在拘传】期限内办理变—更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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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—拘传期间决定不采】取其他强制措施【的,拘,传期限届满应当结】束拘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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