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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章 证 据 !   !  第六十一—条  人民检察【院认:定案件?事实应当以》证据为?根据:  【   公诉案件中被!告人: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!民检察院承担人【民,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指!控犯罪时应当提出】确实、充《分的证据并运—用证据加以证明 !   —  人民检察院【提起公诉应当秉【持客观?公,正立场对被告人有罪!、罪重、罪轻—的,证据都应当向人民法!院提出 】     第六十】二,条  证据的—审查认定应当结合】。案件的具体情况从证!据与待证《事实的关联程度【、各证?据之间?的联系、是否依照法!。定程:序收集等方面进行综!合审查?判断 ?     !。第六十三《条  人民》。检察院侦查终结或】者提起公诉》的案件证据应当【确实、充分证据【确实:、充:分应当?符合以下条件— : 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(一《)定罪?量刑的事实都有证】据证明; 】    》。     (二【)据:以定案的证》。据,均经法?定程序查证属实; ! 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三)综合】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!实已排除合理怀【。疑 》     第【六十四条《  行政机关在【。行政执法和》查办案件过程中收】集,的物证、书证、视】听资料、电子—。数,。据等证据材》料经人民检察—院审查符合》法定要求的可以作】。为证据使用》   】  行政机关在行】政执法?和,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!的鉴定意见、勘验、!检查笔录经人—民检:察院审查符合法【定,要求的可以作为【证据使?用 ?     】第,六,十五条  》。监察机关依》照法律规定收集【的物:证、书证、证人【证言、被调查人供述!和辩解、视听资料】、电子数据》等证据材《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!作,为证据使用 【 ?     第六十六!条  对采用—刑讯逼供等非法【方法收集《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!采用:暴,力、威胁等非—法方法收《集的证人证言、被】害人陈述《应当:。。依,法排除?不得作为移送审【查逮:捕、批准或者决定】逮捕、移《。送起诉以《及提起?公诉:的依:据,    ! 第六十《七条  对采—用下列方法》。收集的犯罪》嫌疑人供述》应当予以《排,。除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一)采用殴打、!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!。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!恶劣手段使犯—罪嫌疑人遭受难【以忍受?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!出的供述; —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二)【采用:以暴力或者严—重损害本人及—其近:亲属合?法权:益等进行《威胁的?方法使犯《罪,嫌疑人遭受难以忍】受的痛?苦而违背意愿—作出的供述; !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三)采【用非法拘禁等非法】限制人身自由的【方法收集的供—述  】。   第六十—八条  对采用刑】讯逼供?方法使犯罪嫌疑人作!出供述?之,后犯罪嫌疑人受该】刑讯逼供行》为影响而作出的与该!供述:相同的重《复性供述应当一并排!除但下列情形除【外 ?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一)侦?查期:间,根据控告、举—报或者自己发现【等,公安机关确认—。或者不能排除—以非法?方法收集证据而更换!侦查人员其他侦查】人员再次讯问时告知!诉讼权利和》认罪:认罚的法律规定犯罪!。嫌疑人自愿供述【的; 》 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(?二)审查逮捕、审查!起,诉期间检察人—员讯问时告知诉【讼权利和认》罪认罚的法律规定犯!罪嫌疑?人自愿?供述的 !    第六—十九条  采用暴】力、威?胁以及非法》限制人身《自由等非法》方,法收集?的证人证言》、,被害:人陈:。述,应当予以排除 !   》  第?。七十条  》收集物证、书证不符!。合法定程序可能【严,重,影响司法公正的人民!检察院?应当及时要求公安机!关补正或者作出书面!解释;不能补正或者!无法作出合》理解释的对该证【据应当予以排除【 : ?   ?  对公安机关的补!正或者解释人—民检察院应当予以审!查经补正或者作【出合理解《释的可以作为批准或!者决定?。逮捕、提起》。。公诉的依据 】     第七!十一条  对重【大,案,件人民检察院驻看】守所检察人员在侦】查终结前《应当对讯问合法性进!行核查并全程同步】录音、录像核查【情,况应当及时》通,知本院负责》捕,诉的部?门   !  负责《捕诉的部门》。认为确有刑讯—逼供等非法取证情】。形的应当要求公安机!关依法排《除非:法,证据不得作为提请批!准逮捕、移送—起诉的依据 — 》 ,   第七十二条 ! 人民检《。察院:发现侦查人员以非】法方法收《集证据的应当及时进!行调查核实 !     当事】人及其辩《护人或者《值班:律师、诉《讼代理?人报案、控告—、举报侦查人员采】用刑讯逼供等非【。法,方,法收集证《。据并:。提供涉嫌非法—取证:的人员、时间、【地点、方式和—内容等材料或者【线索的人《民检:察,院,。应当受理并》进行审查根据现【有材料无法》证明证据收集合法】性的应当及》时进行调查》核实 》   》 , ,上一级人《民检察院接到对【侦查人员采》。用刑讯逼供等—非法:方法:收集证据的》报案、控告》、举报可《以直接进行调—查核实也可以交由下!级人:民检察院调查核实交!由下级人民检—察院调查核实—的下级人民检—察院:应当:及时将?调,查结:。果报告上《一级人民检察院 】     !人民检?察院决定调查核实】的应当及时》通知公安机关— —    第七十三条!  人民检察院经】。审查认定存在—非法取证行为的对】该证据应当予—以排除其他证—。据不能证《明,犯罪嫌疑人实施【犯罪行为的应—当不批准或者—决定逮?捕已经移送起—诉的可以依》法将案件退回—监察:机关补充调查或者退!回公安机关补充侦】查或:者作出?不起诉决定被排【。除的:非法证据应当随【。案移:送并写明为依—法排除的非法证据 ! 《。     对于侦查!人员的非法取证行】为尚未构成犯罪【的,应,当依法?向其所在机关提【出纠正意见对于需要!。补正:或者作出合理解【释的:应当提出《明确要求 — ? , ,   对《于非法取证行—为涉嫌犯罪》需要追究刑事—责任的应当依法【立案侦?查 》。。  ? ,  第七十》四条  《人民检?察院认为可》能存在以刑讯逼【供等非法方法—收集证据情形—的可以书面要求监】察机关或者》公安机关对》证据收?集的合?法性作出说》。明说明应当加盖单】位公章并由调查人员!或者侦查人员—签名 》    — 第七十五》条  ?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!。查的:案件:存在下列情形之一】的人民检《察,院在审查《逮,。捕,、审查起诉和审判阶!段可以调取》公安机?关讯问犯罪》嫌疑人的录音、录像!对,证据收集《的合法性以及犯【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!述的真实性》进行审查 》  —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一)认为!讯问活动可》能存在刑讯逼供等非!法取证?行为的; !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(二)犯罪嫌【疑人、被告人或者】辩护人提出犯—罪嫌疑?。人、被?告人供述系非法取】得并:提供相关线》索或者材《料的; 《 》 ,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(三)—犯罪:。嫌疑人、《。被告人提出讯问活】动违反法定程—序或者翻供并提【供相关线《索或者?材,料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四)犯罪嫌疑】人,。、,被告人或《者辩护人提出讯【问,笔录内容不真—实并提供相关—线索:或者材料的; 】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五—)案情重《大、疑难《。、,复,杂的 】    人民检察院!调取公安机关讯问犯!罪嫌疑人的录音、录!像公安机关未提【供人民?检察院经审》查认为不《能排除有刑》讯,。逼,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的!相关供述不得作为】批准逮捕、》提起公诉的依据 ! 《   ? 人民?检察:。院直接受《理侦:查的案?件负责侦查的部门移!。送审:查逮捕、移送—起诉时应《当将讯问《录,音、录像连同案【卷材料?一并:移送审?查  】   第七十六条】  对于提起公诉的!案件被?告人及其辩护人【提出审前供述—系非法取得并提供相!关线:索或者材料的人民检!察院可以将讯—问录音、录》像连:同案卷材料一并移送!人民:法院 —。 ,     第—七十七条  在法庭!审,理过程中《被告人或者辩—护人对讯问活—动合法性提出异议公!诉人可以要求被【。告人及其辩护人提供!。。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必!要时公?诉人可以提请法庭】当庭播放相关时【段的讯问录》音、录像对有—关,异议或者《事实进行质证 !    — 需要播放》。的,讯问录?音、录像中涉及【国家秘密《、商业秘密、个【人隐:私或者?含有其他不宜公开】内容的?。。公诉人应《当,建议在法庭组成人】员,、公:。诉人、侦查人—员、被告人及—其辩护人范围内【播放因涉及国家秘密!、,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!或者:其他犯罪线索—等内容人《民检察院《对讯问录音、—录像的相关》内容进行技》术,。处理的?。公诉:人应当?向法庭作出说明 ! 《    第七十八条!  人民检察院认】为第一审人》民法:院有关证据收集【合法性的审查、调查!结论导?致第一审《判决、裁定错—误的可以依照刑【事诉讼法《第二百二十八条的】规定向人《民法院?提出抗诉 !     第七十】九,。条  ?人民检察《院在办理危害国家】安全犯?罪、恐怖活动犯罪】、黑社会性质—的组:织犯罪、毒品犯罪】等案件过程中证人】、鉴定人、被害人因!。。在诉讼中作》证本人或者其近【亲属:人身安全面》临危险向人民—检察院请求保护的】人,民检察院应当—受理并及《。时进行审查对于确实!存在:人身安全危险的应】当立即采取必—要,的保护措施人—。民检察院发现存在】。上述情形的》应当主动采取保护】措施:。 》     人—民检察院可以—。采取以下一项或者】多项保护措施 !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?(一)?不公开真实》姓,名、住址和工—作单位等个》人信息; !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(二)建—议法庭采取》不暴露外貌》、真:实声音等《出庭作证措施—; 《 ,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禁止特定的】。人员接触证人、鉴】定人、被害》人及:其近:亲属; 【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四)对人身!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!护措施; 【 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五)其—。他必要的保护—措施 】   ? 人民检察》院依法决定》。不,公,开证人、鉴定人、被!害人的真实姓名、住!址和工?作单位等个人信【息的可以在起诉书】。。、询:问笔录等法律文书、!证据材?料中使?。。用化名但《是应当另行书面说】明使用?化名的情况并标明】密级单独成卷 !     【人民检察院依法采取!保护措施可以要【求有关?单位:和个人予以配合 】     !对证:人及其近亲属进行】威胁、侮辱、殴【。打或者打击》报复构成犯罪或者应!当给予治安》管理处罚的人—民检察院应当移送】公安机关处理;情节!轻微的予以批—评教育、训诫 】  》   第八十条 】 证人在人民检【察院侦查、审查逮捕!、审查起诉期间【因履行作证义务而】支出的交通、住宿、!就餐等?费用人民检》察院应当给予补助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