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管 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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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! 人民检》察院在对《诉讼活动实》行法:律监督中发》现,。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!职权实施《的,非法拘禁、刑讯逼供!、非法搜查等—侵犯公民《权利、损《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!以由人民《检察院立案》侦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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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!公安机关《管辖的国家机关工】作人员利用职权【实,施的重大犯》罪案件需要由人【民检: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!级以上?人民检察院决定可】以由人民检察院【立案侦?查
【 《第十四?条 ?人民检察院办理直】接受理侦查的—案件由设区的市级】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!基层人民检察院发】现犯罪?线索的应当报—设,。区的:市级人?民检察院决定立【案侦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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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设区的《市级人民检察—院根据案件情况【也,可以将案件交—。由基层人民检察院】立案侦?。查或者要《求基:层,人民检察院协助【。侦查对于刑事执【行派出检察院辖区】内与:刑事:。。执,行活动有关的犯【罪线索可以交由【刑事执行派》出,。检,察院立案侦》。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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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最高?人民检察院、—省级人民《检,察院发现犯》罪线索的可》以自行立案侦查也】可以:将犯罪线《索交由指《定的省级人民—检察院?或者设区的市—级人民检察院—立案侦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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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《五,。。条 对本规则【第十三条第》二款规定的》案件人民检察—院需要直接立案侦】查,。的应当层报》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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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请【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!立案侦查的案件应】当制作提请批准直】。接受理书写》明案件情况以—及需要?由人民检察院立【案侦查的《理由并附有关材料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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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—级,人民检?察院应当在收到提】请批准直《接受理?书后十日以》。内作出是否立案侦】查的:决定省级《人民检察院可以【决定由设区的市【级,人民检察院立案侦】查也:可以自?行立案侦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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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十六条 】 上级人《民检察院在必要的】时候可以直接立案】侦查或者组》。织、指挥、参与侦】查下级人民检察院】管辖的?案件下级人》民检察院认为案情】。重大、复杂需要由】上级人民检》察院立案侦》查的案?件可以请求》移,送上级?人民检?察院立案《侦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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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 第十七条 人民!检察院办理直接【受理侦查《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!人,同时:涉嫌监察机》关管辖的《职务犯罪线》索的:应当及时与同级监察!。机关沟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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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经沟《通,认为全案由监察机关!管辖更为适宜的人】民检察院应当将案】件和相应职务犯罪】线索一并移送监【察机:关;:认为由监察机—。关和人民检察院分别!。管辖更为适宜的人民!检察院应当将监察】机关管辖的相应【职务:犯罪线索移送监察机!关对依法由人民【检察院管辖的犯罪】案件继续侦查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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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人民检察院应!当,及时将?沟通情?况报告上一级—人民检?察院:沟通期间不得—停止:。对案件的《侦查
! , 第十《八条 人民—检察院办理直—接受:理侦:查的案件涉及公【安机关管《辖的刑事案件应【当将属于公安机关】管辖:的,刑事案件移》送公安机关如—果涉嫌的主罪属【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!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!检察院?予以配合;如—果,。涉嫌的主罪属于【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!民检察院为主侦【查公安机《关予以配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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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。 对于一人犯数罪】、共同犯罪、共同犯!罪的犯罪嫌疑—。人还实施其他—犯罪:、多个犯罪嫌—疑人:实施的犯《罪存在关联并—案处理有利于查明】案件事实和诉讼进行!的人民检察院可【以,在职责范围内对相关!犯罪:案件并案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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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十九条 — 本规则第十三条规!定的案?件由:犯罪嫌疑人工作单】位所在地《的人民检《察院管辖如果由其他!人,民检察院管辖更【。为适宜的可以由其】他人民?检察院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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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条《 对管辖不明确的!案件可以由》有关人?民检察院协商—确定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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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二十一条 ! 几个人民检察院】都有权管辖的案件】由最:初受理的人民—检,察院管?辖必要时可以由【主要犯?罪地的人民检察院】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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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, 第二十二条 【 对于下列案—件,上级人民检察院【可以指定管》。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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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管【辖有争?。。议的案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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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:。(二)需要改—变管辖的《案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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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(三)需要集中管!辖的特定类》型的案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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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:四)其他需要指定】管辖的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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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对前款案》件,的审查起诉》指,定管辖的人民—检察院应当与相应的!人民法院协商—一,致对前款第》三项案?件,的审:查逮捕指定管辖的】人民检?察院应当与相应【的公安?机关协?商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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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二十》三,条 军事检—察院等专门》人民检察院》的管辖以及军队与地!方互涉刑事案—。件的管辖按照有关】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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