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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 通! 则 】     第一】条  ?。为保证人民检察【院在刑事诉讼—中严格?。依照法定程》序办案正确》履行职权实》现惩罚犯罪与保【障人权的统》一,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刑事诉讼》法中华人民共和【国人民检察院组织】。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!合人民检察院工【作实际?制定本规《则 —  :   第二条—  人民《检察:院在刑?事,诉讼中的任务是立案!侦查:直接受理的》案件、审查逮—捕、审查起》诉,和提起公诉》、对:刑事诉讼实》行法律监督保证准】。确、及?时,查明犯罪《事实正确应》用法律惩《罚犯罪分子保—。障,无罪: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!障刑事法律的统一正!确实施维护》。社,会主义法《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!护公民?的人身权利》。、财产权利、民主权!利和其他权利保障】社,会主义建《设事业的顺》利进行 《     !第三条  》人民检察院》办理刑事案件应【。当严格遵守》中华:人,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!以及其他《法,律的有关规定秉持客!观,公正的立场尊重和】。保障人?权,既,要,。追诉犯罪也要保【障无罪的人》不受刑事追》。究, ,   【  第四条》  人民检察院办理!刑,事,案件由检察官、【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!。在各自职《。权范围内对》办案事项《作,出决定并《依照规定承担相【应司法?。责任 —  ?。  : 检察官在检察【。长领导下开》展工作重大办—。案事项?由检察长决》定检察长可以根【据案件情《。况提交检《察委员会讨》论决定其他办案事项!检察长可以自行【决定也可以委—托检:察官决定 【 :    《。。 本规则《对应当由检察长或者!检察委员会决定【的重大办案事项【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本!规则的规定本—规则没?有明确?规定的省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】制定有关规定报【最,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!。 》   ? 以人民检》察,院名义?制发的?法律文?书由检察长签发;属!。于,检察官职权范围内】决定:事项的检察长可【。以,授权检?察官签?发  】   重大、疑难、!复,杂或:。者有社会影响的【案件应当向检察长报!告, — ,   ?。第五:条  人民检—察院办?理刑事案件根据案件!情况可以由一名【检,察官独任办理也可】以由:两,。名以上检察官—组成办案组办理【由检察官《办案组办理的检察长!应当指定一名—检察官担任主办检】察官组织、指—挥办案组办理案件 ! ? :。    《检察官办理案件可以!根,据需要配备检察官】助理、书记员、【司法警察《、检察技术人—员等检察辅》。助人员检察辅助【人,员依照法律规定承担!相应的检察辅助事】务  】   第《六条  人》民检: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!要设置业务机构在】刑事:诉,讼,中按照分工履行【职责 ? ?     业【。。务,机构负责《人对本部门的办【案活动进行监督管】理,需要报请检察长决定!的事项和需要向【检察长报告的案【件,应,。当先由业务机—构负:责人审核业务—机,构负责?人可以主《持召开检察官联【席会议进行讨—论,也可:以直:接报请检《察长决定或者向检察!长报告 《     !第七条  检察长】不同:意,检察官处理意见的】可以要求《检察官复核也可以直!接作出决《定或者提请》检察委员《会讨论决定》。 ?     检】察官执行检察长决】。定时认为决定—错误的?应,当书面提出意见检察!长,不改变原决定的检察!官应当执行》。 《     第八】条  对同一—刑,事案件的审查逮捕、!审查起诉、出庭【支持公诉和立案监】。督、侦查监督、【审判监?督,等,工作由同《一检察官或》者检察?官办案组负责但【。是审:查逮捕、审查—起诉:由不同人民检—察院管?辖,或者依照法律、有关!规定应当另行指【。派检察官或者—检察官办案组办理】的除外?。 :     人!民检察?院履:行审查逮捕和审【查起诉职责的办案部!门本规则中统称为】负责捕诉的部门【 《     第【九条  最》高人民检察》院领导?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!和专门人民检—察院的工作上级【人民检察院》。。领导下?级人民检察院的工】作检察长统一领导人!民检:察院的?工作 ? ,    【 上级人民检—察院可以《依法统一调用辖区】的,检察人员办理案件调!用的决定应当以【书面形式作出—。被调:用的检察官可以【代表:办理案件的人民检】察院履行《出庭支持公诉等各】项检察?职责 【     第十条 ! 上级人民检—。。察,院对下?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!决定有权予》以撤销或者》变更;发现下级人】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!有错:误的有?权指令下级人—。民检察院予以纠正】 — , ,  :下级人民检察—院对上级人》民检察院的决—定应当执行如果认】为有错误的应—当在执行的同时向】上级人民《检察院报告 !  ?  : 第十一条 — 犯罪嫌《疑人、被《告,人自愿?如实供述自己的【罪行承?认,指控的犯罪事—实愿意?接受处罚的》可以依?法从宽处理 — ,    【 认罪认《罚从宽制度适用【于所有刑事》案件人民检察院【办理刑?事案:件的:各个诉讼环节都【。应,当做好?。认罪:认罚的?相关:工作  !   第十二条  !人,民检:察,院办理刑《事案件的活动依【照,规定接?受人民?监督员监督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