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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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,第一:节, ,案件管?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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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四条 —控告申诉《检察部门承办和查】处下列控告》、申诉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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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【)不服?人民检察院不批【。。准逮捕决《定,的申诉案件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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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: 》 ,。 (二)不服人民!。检察院?不起诉决《定,的申诉案《件;
《
《 《 , (三)不【服人民检《察院免予起》诉决定的申诉案件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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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》 , (四)刑—。满,释放人?员不服从人民法【院判决、《裁定虽经法院复查仍!有错误可能》的申诉案件》;
》。
】 (五)上级机关!和检察长交办的控】。告、申诉案》件;
》
— , 《(六)?认为:需要自?己办:理的控告、申诉案件!
》
? 第十五条— 处理检察机关】管辖:的控告、申诉案件是!。人民检察院各业务】。部门的共同任务是】。检验办案效果的重要!渠道控告申诉—检察部?门与其他检察业务】部门要互《相配合分工负—责
】 (一!)对于?正在审查批》捕、:审查起诉的刑事案】件有关?的控告、申诉对公安!机关的?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!。的,审判活动提出的【控告移送《刑事刑事检察部【门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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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, ?(二)对于与—正在:查处中的经济—。、法纪犯罪案件有关!的控告、申诉和属经!。济、法纪检察部门管!辖范围的控告—、检举、分别移送】经济、?法纪:检察部门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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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(三)《在押服刑和管制、】缓刑、?假释、?保外就医的》犯人:及其家属对判决或裁!定不服虽然人民法院!复查驳回仍有错误可!。能的申诉以及—对执:行刑事?判决、?。裁定:中,的违法活动和对【监,狱、看守所、劳改、!劳教机关的》违法:活动的?控告、检举》移送:监所检察部门处【理
《
? 《 (四—)对检察干警违纪】的,。检,举、:。控,告、移送人事、【纪检等部门处—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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