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【 》 , , 第一节—。 案件管《辖 】    《 第:十四条  控—告,申诉检察部门承【办和查处《下列控?告、申诉案件 【 《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不服人民检察】院不批准逮捕—决定的申诉案件【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不服》人民检察院》不起诉?决,定的申诉案件; ! ,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三)?不服人民检》察院免?予起诉决定的申诉案!件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刑满》释,放人员?不服:从人民法院判决【、裁定虽经法—院复查仍有》错误可能的》申诉:。案件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五,)上级机关》和检察?长交办的控》告、申诉案件—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(六)?认为需要自》己,办理的控告、—申诉案?件  】  : 第十五条  处理!检察机关管辖的【控告、申诉案件【是,人,民检察?院各业务部门的共同!任务是检验》办案效果的重—要渠道控告申诉检】察部门与《其他检?。察,业,。务部门?要互相?配,合分工负责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一)对于正【在审查批捕》、审查起诉的刑事】案件有关的控告、】申诉对?公安机?关的侦?查活动?和人民法《院的审判《活动提出的控告移送!刑事刑?事检察部《门处理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二)对于与】。正在查处中的经济、!法纪犯罪案件—有关的控告、申诉和!属经济、法纪—检察部门管辖范围的!控告、检举》。、分别?移送经济、法纪检察!部门处理《 :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三?)在:押服刑和管制、缓刑!、假:释,、保:外就医的犯人及其】家属对?判决或裁定不服【。虽然人民法院—复,查驳:回仍有?错误可能《。的申诉以及》对执行刑《事判决?、裁:定中的?违法活动《和对监狱、》看守所、劳改、劳教!机关的?违法活动的控告、】。检举移送监所检察】部门处理 》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(四)对检察干警】违纪的检举、—控,告、移送人事、【纪检等部《门处:理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