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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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一,节 案件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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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十四条 控】告申诉检察部门【承办和查处下列【控告、申诉》案件
》。
! (一《)不服人民检察院不!批准逮捕决》定的申诉案》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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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】二)不服人民—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!申诉案?件;
】 , ? (三—)不:服人民检察院免【予起诉决定的—申诉案件;
】
! , (:四)刑满释》放人员不服从—人,。民法院判决、裁定虽!经法院复《查,仍有错误可能的申】诉案件;
!。
— : (五)上级机【关和检察长交办【的,控告、申诉案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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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六)认为需要!自己办理的控告、】申诉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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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五》。条 处理》检察:机关管辖的控—告、申诉案件是人民!检,察院各业务部门【的共同任务》是检验办案效果的重!要渠道控告申诉【检察部门与其他检察!业务部?门要互相《配合分工负》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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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对于正】。在审查?批捕:、审查起诉的刑事】案件有关的控—告、申诉对公安机】。关的侦查活动和人】民法:院的审判活》动提出?的,控告移?送刑事刑事检察部】门处理
! 》。 ?(,二)对于与》正在查处中的经济】、法纪犯罪案件【有关的?。控告、?申诉和属经济、法纪!检察部门管辖范围】的控告、检举、分】别移送经《济、法纪检察部门】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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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三)在押服!刑和管制、缓—刑、假?释、保?外,就医的犯人及其家属!对判决或《裁定不服虽》然,人民法院复查驳回仍!有,错,误可能的申诉以【及对执?行,刑事判?决、裁定中的违法】活动和对《监,狱、看守所、劳改、!劳,教机关的违法活动的!控告:、检举移送监所检察!部,门处理
》
—。 : ? (四?)对检察干警违【纪的检举、控告、移!送人事、纪检等部门!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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