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节 事故检【察
】。
第—三十条 事故检察!的内容?
?
? : , 《 (一)罪犯—脱逃;
】
《。 ? (二)罪—犯破坏监管秩序;】
》
, — (三)罪犯群】体病疫;
【
,
: (!四)罪犯《伤残;
》
,
《 ? ? (五)罪犯非正】常死亡?;
【 , ? (六)其他!事,故
】 ?第三十一条 — ,事故检?察的方法
【
— (一)】派驻检察机构接【到监狱关《于罪犯?脱,逃、:破坏监管秩序、群】体病疫、伤残—、死亡等事故报告】应当立即派员赴现】。场了解情况并及时报!告本院检《。察长;
】
【 :(二)认为可能【存在违法犯罪问【。题的派驻检察人【员应当深《入事故现场调—查取证;
】。
【 (三)派【驻检察机构与—监狱共同剖析事【故原因研究对策完善!监管措施
【
《 ?第三十二条》。 罪犯在服刑【期,间因病死亡其家【属对监?。狱提供的《医疗:鉴定有疑义》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!人,民检察?院应当受《理,经审查认为医疗鉴定!有错误的可以—重新对死《亡原因?作出鉴定
》
— 罪犯非正常死!亡的人?。民检察院接》到监狱?通知后原《则上应在二》十四:小时内对尸体进行】检验对死亡原因进行!。鉴定并根据》鉴定结论依》法及时处理
!
第三十!三,条 对于监—狱发生的《重大事故《派驻检察机构—应当及时填写—重大事故登》记表报送上一级人民!检察院同时对监【狱是否存在执法【过错责任进行检【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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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辖区—内,监狱发生《重大事?故的省级人民检察院!应当检查派驻—检察机构是》否存在不履行或【者不认真履行—监督职责的》问题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