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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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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禁闭】检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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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七,。条 ?。禁闭检察的》内容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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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《)适:用禁:闭,是否符合《规定条?件;
—
《 (二)!。适用禁闭的》程序是否符合有关】规定;
! 】(三)执行禁闭【是否:符合有?关规定
】。
第二十八!条 禁闭检察的方!法
?
】 :。 (一《)对禁闭室进行现】场检察;
》
! (二)查阅!禁闭登记和审批【。。手续;
! 【 (三)听取被禁闭!人和有关人》。员的意见
—
第!二十九条 发【现监狱?在适用禁闭活动中】。有下列情形的—应当:及时提出纠正意见】
?
:
, 【 (一)对罪犯【适用禁闭不符—合,规定条件的;
】。
《 (!。二)禁闭的审批手续!不完备的;》。
》
!(三)?超期限禁《闭的;
】。。
】 (四)使用—戒具:不,符,合有:关规定的;
—
《
【 (五)》其他违反禁闭规定】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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