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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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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一节 收监检—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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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第五条 ! 收:。监检察的内》容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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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(一)监狱对罪【犯的收监管理—活动是否《符合有关法律规【定
! (二】)监狱收押》。罪犯有无相关凭证
!。
》 1.收监交!付执行的罪犯是否】具备人民检察院【的起诉书副》本和人民法院的【刑事判决(裁—定)书、执行通知】。书、结案登》记表;
》
,
《 , 2.收》监监外执行》。的罪:。犯是否具备撤销假】释裁定书、撤销缓刑!。。裁定书或者撤销暂】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执!行,决定书;《
】 3?.从其他监狱调入】罪犯是否《具备审批手续—
《。
【 : ,(三:)监狱是否收押【了依法?不应当收押的人员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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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第六条 收—监检察的方》法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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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《 (一【)对:个别收监罪犯实行逐!。人,检察;
《
】 (二)对!集体收监罪犯实行】重点检察《;
:
】 《 (:。三)对新收罪犯监区!实行巡视检察
【
《
? :第七条? 发现监狱在收】监管理活动》中有下列情形的【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!见
—
】 (一)没有—收监:凭证或?者收监凭证不齐全而!收,监的;
》
! , , (二)收监—罪犯与收《监凭证不符的;
】
:
《 : 《 (三?。),应当收监而拒绝收】。监的;?
— 】(四)不应当收【监而收监的;
!。。
! (五)罪犯【收监:。后未按时通》知其家属的;—
:
【 《 (六)《其,他违:反收监规定》。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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