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其!。它,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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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二十六》条 人民》检察院开《展监:。外执行检察》工,作可以采取定期与】不,定期检察全面检察与!重点检察会同—有关: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!进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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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 县、市、【区人民检察》院在监外《执行检察工作—中每半年至少开【展一次全面》检察
!。。 第二》十七条 检—察,人员在工作中故意违!反法律?。和有关规定或者【严重不负责任造成】严重后果《的应当追究法律【责任、?纪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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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八条 ! 人民检察院监【外执行?检察工?作实行“一账三【表”的?检察业务《登记制度《“一:账三表”《是指罪犯监外执行情!况检察台账、检察纠!正违法?情况登记表、严重】违法情况登》记表、监外执行罪犯!减刑情况登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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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监所检?察部门登记“一账三!表”应当按》照“微机联网—、,动态监督”的要求实!现办公自动化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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