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【。 纠正违法和—检察: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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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三条 纠正违法!的程:序
【 ? ? (一《。。),。监所检察人》。员发现轻微违法情况!可以当场提出—口头:纠正意见并》。及时向监所检察部门!负责:人报告填写检察纠】正违:法情况登记表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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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, (二)!监所检察部门发【现严重?违,法,情,况或者?在,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后!被监督单位七日内未!予纠正且不说明理】由的应当《报经本院检》察,长批准及时发出纠】正违:法通知?书;:
】 《 (三《)人民检察院—发出纠正违法—通知:。书后十五日内—。。被监督单《位,仍未纠正或者—回复意见《的应:当,及时向上《一级人?民检察院报告—。
! 对严重《违法情况监所—检察部门应当填【写严重违法情况【登记:表向上一级人—民检察院监所—检察部?。。。门报送并《续报检?察纠正情《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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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四条? ,。 ,被监督单《位,对人民?检察院的纠正违【法意见书面提出异】议的:人民检?察,院应当复《议被监督单位对【于复议结论》仍然提出异议—的由:上一级?人民检?察院复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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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五条 发现!对于监?外执行罪犯》的交付执《行、监?督管理活动中存在执!法不规范、管理不严!格等可能《导致执法不公—等苗头?。性、倾向性问—题的应当《报,经本:院检察长批》准向有关单位提出检!察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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