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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第二章 交!付执行检察 】   【  第五条  交付!执行检察的内容 】 ,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人?民法院?、监狱、看守—所交付执行活—。动是否符合有关【法律规定;》 :。。 ?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—二)人民法》院、监?狱、看守所》交,付,。执行的相关法—。律手续是《否完备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三)人民法【院、监?狱、看守所》交付执行是否及时 ! ?     第六条!  交付执》。行检察的《方,。法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:一)监所检察部门收!到本院公诉》部门移送的人—。民法:院判处管制》、独立?适用剥夺政治—权利:、宣:告缓刑、《决定暂予《监外执行的法—。律文书?后应:当认:真审查并登记掌握人!民法院交付执—行的情况; 【 :  ?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二)【通,过对人民检察院派】。驻监狱、看守所检察!机构的监《外执行罪犯》出监(所)告—知表内容进行登【记掌握监狱、看守所!向,执行地公安》机关交付执行被裁定!。假,释、批准《暂予监外《执,行,以及:刑满释放《仍需执行附加剥夺政!治权:利的罪犯《情况; — ,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,。(三)向执行地公安!机关了解核查监外执!行罪犯的有》关法律文书》送达以?及监外?执,行罪犯报到等—情况 ?  —   第七条 【 发现在交付执【行活动中有下列情】形的应当及时—提出纠正意见 【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一)人】民法院?、监:狱、看守所没有【向,执行地?公,安机:关送达监外执行【罪犯有关法律文书或!者送达的法律文书】不齐全的; 】 ?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二【)监狱没有》派员将?暂予监外执》行罪犯押送至执【行地公安机关的; ! 》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三)人—民法院、监狱、看守!所没有将监外执行】。罪犯的有《关法律?文书抄送《人民检察院的—; : 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四)人民】法院、监狱、看守】所因交付执行不【及时等?原因造成监外执行】罪犯漏管的;— 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(五)其【他违反交《付执行规定》的 : :。     第】八,条  县《、市:、区人民检察院对】辖区内的监外执【行罪犯?应当逐一填写罪犯】监外执行情况—检察台账并》记录有关检察情【况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