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交付《执行检察
【
》 第五条 】 交付执《。行检:察的内容《
》。
: 《 (一)—人民法院、监狱、看!。守所交?付执行活动》是否符合有关—法律规定;
【
》 ? (二)人民!法院、监狱、看【守所交付执行的相关!法律手续是否完备;!
,
?
: (!。三)人民法院、监狱!、看守所《。交付:执行是?否及时
》
】第六条 交付执】。行检察的方法
】
《 :。 (一】)监:所检察?。部门收到本院公诉】部门移送的人民【。法院判处管》制、独立适用剥夺政!治权利、宣告缓刑、!。决定:暂予监外《执行的法律文书后应!当认真审查》并登记掌握人民法院!交付:执行的情况;
【
! (》二)通过对》人,民检察院派驻监狱】、看守所《检察机构《的监外执行》罪犯出监《(所)告《知表内容进行登【记掌握监狱、—看守所向执行地公】安,机,关交付执行被裁定】假释、批准暂予监】外执行以及刑满【释放仍需执》行,附加剥夺政》治权利的罪》犯情况;
】
《 (三)!向执行地公》安机关了解核查监外!。执行罪犯的有关法律!文书送达以》及监:外执行罪犯报到等情!况
】 , 第七《条 发现在—交付执行活》动中有下列情—形的应当《及时提出纠正意见
!
— : : (一》)人民法院、监狱】、看守?。所没有向执行地公安!。机关送达监》外,执行罪犯有关法律】文书或者《。送,达的法律《文书不齐全的—。;
:
:
《 ? (二—)监狱没有派员将暂!予监:外执行罪犯押送【至执行地公安机关】的;
【
— (三》)人民?法,院、监?狱、看守所没—有将监外执》行罪犯?的有:关法律?文书抄送人民—检察院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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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? 《 (四?)人民法院》、监狱、看守所【因交付执行不及时等!。原因造成监外执行罪!犯漏管的;》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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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五》)其他?违反交?。付执行规定》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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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八条 县、市、!区人民检察》院对辖区内的监【外执行罪犯》应当逐一填写罪犯】监,外执行?情况检?察台账并记录—有关检察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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