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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— 受理举报》
】 , 第二十六条 !。 监察部门对检察机!关及所属《。内设机构、直属事业!单,位和检察人员违反】。纪律、法《律的举报应当认真】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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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》七,条, 对不《属于监?察部门受理》范,围的举报应当告【知举:报人向有管辖权的】机关反映或转交【有管辖权的机关处】理并酌情回复举报】人其中重要》问题或紧急事项应】当,报,告,有关负责《。人员:
— :。 :第二十八条 对属!于检察机关监察【部门受理范围—的举报?应当分别作出如下】处理(一)对属【于本部?。门,。。管辖的应《。当报送本《部门负责人或—本院领导阅批需【要进:行初步审查的应【当经监察部门—负责:。人同意?或者经?本院:主管副?检察长或者检察【长,同意(二)对不【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及!时层转有《管辖权的监察部门】处理(三)上级监察!部,门,转交下级《监察部门处理的【举报经部门》负责人或《院领导?批,准可以要《求下级监察部门报】告处理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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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九】条 对上级—。监察部门交办—的需要报告处理【结果的?举报事项下级监察部!门应当在三个月内】作出处理并向—交办部门书面报【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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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三十?条 严禁将举报材!料,转给被举报》部门、单位》或,者被举报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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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一条 !。 对借举报故意捏】造事:实诬告陷害他人的】依照有关《规定处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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