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章 :复 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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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?第二十一条 人】民检:。察院在规定期—限,内,未作出赔偿决定的】赔偿请求人可以自】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!日内向上一级人民】检察院申《请复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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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,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!赔,偿决定的或者—赔偿:请求人对赔偿的【方式、项目、数额有!。异,议的赔偿请求—人可以自收到—人民检?察院作出的赔—偿,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!日起三十日内向【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!请复议
! ? 第二十二》条 人民检察【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!当及时进《行审查?分别不同情况作出】处理:
— (!一)对符合》法定条件的复议【申请复议机》关,应当受?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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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(二)对【超,过法:定期间提《出的复议机关不予】。受理;?
! (三)】对申请复议》的材料不齐备的【告知赔偿请求人补充!有关:材料
】 第》二,十三:条 ?复议:赔偿案件《可以调取有关的【案卷材料对事实不】。清,。的可以要求》原承办案《。件的人民检》察院补充调查也可以!自行调?查对损害事实—及因果关系》、重要?证据:有争议的应当听【。取,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!务机关的意见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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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四条! 对审查终—结的复议案件应当制!作赔偿复议案件的审!查终:结报告提出具体处理!。。意,见经部门集体讨论、!负责:人审核报检察长决】定重大、复》杂案件由检察长提】。交,检察委员《会审:议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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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五条 】 ,。复议赔偿《案件应当根据不同】情形分别作》出决定
】。
, ? 《 (一?)原决?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!正确赔偿《方式:。、项:目、数额适》。当的予以维》持;
】 ? ? (二)原—决定认定事实或者】适用法律《错误的予以纠—正赔偿方式、项目】、数额不当的—予以变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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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赔偿!。义务机关逾》期未作出决定的依】法作出决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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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二十六条 人!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!复议申请之日—起二个月内作出复】议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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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议!决定作出后应—当制作刑事赔偿复】议决定?。书,并自:作出决定之日起十】。日内直接送达赔【偿义务机关和赔【偿请求人直接送【。达,赔,偿请:求人有困《难的可以委托其【所在:地的人民《检察院?代为送达
】
第二】十七条 《 人民检察》院送达刑事赔偿【复议:决定书应当向赔【偿请求人说明—法律依据和事实证】据情况并告知赔【偿请求人如》。对赔偿复议决—定有异议《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!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!议机关?所在地的同》。级人民法院赔—偿,。委员会申请作出【。赔偿决定;如对赔】偿复议?决,。定没有异议要求【依照复议《决定书支付赔偿金的!应当提出支付—。赔偿金申请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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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八条 《 人民检察院复议】赔偿:案件实行一次复议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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