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第四章 复查】
?
,
第!二十条 》。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!当由两名以上检察人!。员进行?原承办人员不得参与!
,
?
: 《第二十一《条 对立》。案复查的刑》事申诉案件》应全:。面审查?申诉材料和全部案】卷并制?作阅卷笔录
!
第二】十二条 》经审查认为原案事】实,不清证据不足或【有,其,。他需要核实的问【题时应?。当拟:定调查提纲》经承办部门》负责人同意后进行补!充调查
】
: 第二十三条】 , ,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可!以询:问原案当事人、证人!和其他?有关人?员并制作调》查笔录调查笔录应】当,。经被调查人确认无】误由其签名或盖章
!
?
》 对与案件有—关,的场所?、,物品、人身、尸体】等的勘验、》检查笔录和鉴定结】。论认:为需要复《核,时可以进《行复:核也可以对》。专门问题进》行鉴定?或补充鉴定
【
》 第二十四【条 :。 刑事申诉案—件经复查符合—下列标准《的可以结案
【
:
:。。 (!一)原?认定的事实、证【据和适用法律—等情况已经审查清楚!;
?
— (【二)申?诉人:提出的?新,的事实、证据—已经调查清楚;【
【 (三!。)对事实不清、证据!不足等问题已经【作了必要的》补充调查
—。
《 第》二十五?条 对复查—终结的刑事》申诉案件应制—作刑事申诉复—。查终:结报告刑事》。申诉:复查终结报》告应包括以下内【容
【 — (一)申—诉人基本情况及【与原案的关系;
!
— ? : (二)《案,由及案?件来源;
】
】 (三)》原处理情况、原【认定:事实及适《用的法律《;
《
! (四)申诉理由!、,依据及?请求:;
【 (!。五)复?。查简要过程、复【。查认定?的事:。实及:证据;
《
?。
— (六)复查!处理意见;
—
:
,
: : (【七)承办人签名及】年,、月、?日
!。 第二十》六条 刑事申【诉案件经部门—集体讨论提出处理】意见后报检察—长或检?察委员?。会决定
! 第二—。十七:条 对不服—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!律效力的刑》事判决、裁定的申】诉复:查后:需要提出抗诉的复查!部门提出《抗诉意见连同案卷】一并移送《审查:起诉部门审查报【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!。。员会讨论决定
!
,
第二】。。十八条 对—不服人民法》院已经发生》法律效力的刑—事,判决、裁定的—申,诉复查后不论决定是!否提出抗诉均应制作!刑事申诉复查通【知书并?在十日内通知—申诉人
! 《第二:十九:条 :。 对不服人民检察院!决,。定的刑事申诉—案件复查终结后【应制:作刑事?申,诉复查决定书—并在:十日:。内送交申诉人、【原案被处理人和【。有,。关部门
《
《
上级人】民检察院必要—时可制作纠正—。案件错误通知书责成!下级人民《检,察,院执行
—
【第三十条《 对不服人民【检察院不起诉决【定的申诉立案复【查,后应分别作出如下决!定
!。 (一)!不起诉决定正确的】予以:维持:。;
! (二)!不起诉决定正—确但所认定的部分事!实有误或适用法律不!当的应纠正》原不起诉决定—书中不当的部分【维持不?起诉决定;
【
】 ? (三?)不:。。起,诉决定不当》需,要判处刑罚的应【撤销不起《诉,决定向人《民法院提起》公诉第?三十一条 人—民检察院在复查不】起,诉,。案件的过程中—接,到人民法院受—理被害人对被—不起诉人起诉—的,通知:后应终止复》查
:
》。 第三十二条!。。 各级人民检察院!检察长?对本院作出的处【理决定或同级—人民法院已经发生】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!、裁定如果发现在】认定:事,实或适用《法律上有错》误可能可以交主【管业务部《门,立案复查
》
:
【最高人民检》察院对各级人—民检察?。院作出的处理决【定或人民法院已【经发生法律效—力的刑事判》决、裁定上级人民】检察院对下级人【民检察院作》出的处?理决定或下》级人民法院已经【发生法律《效,力的刑事《判决、裁定》。如果发现有错误可】能,可以:指,令下:级人民检《察院立案复查
!
,。
第三十!三条 下级人【。。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!检察院交办的刑事】申诉案件《复查:结案后应将复查【决定书或复查通知书!送达:申诉人将刑事—申,诉,复查终结报告、刑事!申,诉复查?决定书等材料上报交!办的上级人民—检察院
—。
— 上级人民检察院收!到下级人民检—察院的结案》报告后应《在一个月内审—查完:毕如果发《。现在认定事实—或适用法律上仍【有错误可能》可以直接立案—复查也可以退—回,下级人民检察—院重新复查》
《
第【三十:四条: 复?查刑事申诉》案件应?在立案?后三个月内办结【。案情:。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!六个月
《
?
《 对上级人民检察!院交:办的刑事申诉案【件应在收《到交办文《书后十日《内立:案复:查复查期限适用前】款规定复查交—办的:刑事申诉《案,件逾期不能》办结时应《向交办的上级人民】检察院书《面说明情况
【
《 第三十五】条 下《级人民检察院应在】刑事申?诉案件复《查结案?后,十日内将复查—终结报告、复—查决定书或复查通知!书、讨论《案,件,记录的复《。印件报上一级—人民检?察院备?案
:。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