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节 】活体: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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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三,条 活体检查主要!是对:被害人、被》告人的某些特—征、损伤情况、生】理状态、病理—状,态和:各器官、系统功【能状态等《进行检验、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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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一、个人特】征,查明性别、年龄【、检查血型》及生理、病理—特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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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二、检查人身【是否有?伤和损伤程度—。推断:损伤性质、》受伤时间、》致伤工具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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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三、检—查有无被奸》、妊娠、分》娩以及性功能状态】协,。助,解决有无《性犯罪方面的问题】
【 ?四、查明人体有【无中毒?症状和体征检查【体内是否有某种【。毒,物并测定其含—量及人体途径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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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五、检查有关人的!精神状态确定—有无精神病及—其类:型并断定其辨认能力!或责任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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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四》条, 活体检》查一般由《办案人员带》领被:检人在法医》活体检验室内进行被!检人因?健康关系不》能行动可在医院或家!里进行?对妇女身体检—验,时应由女法医进行无!女,法医时要有女工【作人员在《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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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十五条 《 对伤害《、疾病有《关,的活:体检验?必须将?被检人的病历及有关!材料送交法医鉴定】人涉及?临床医学各科时可】聘请专?家共同鉴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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