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节 活体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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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三条 活体检!查主要是对被害人、!被告人的某些特征】、,。损伤情况、》生理状态、病理状态!和各器官、系统功能!状态等进行检验、鉴!定
! 一?、,个人特征《查,明,性别、年龄、—检查血型及生—理、病理特征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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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二《。、检查?人身是否有伤和损】伤程度?推断损伤《性,质、受伤时间、【致伤工具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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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三、检查有无被奸】、妊娠、分娩以【及性功能状态协【助解决有无性犯罪方!面的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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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四、查明人》。。体有无中毒症状和】体征检查体》内是否有某种毒物】并测定其含量及【人体途?径等
! ?五、检查《有关人的精神状态】。确定有无《精神病及《其,类型并断定》其辨认能力或责任能!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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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四【条, 活体检查一般】由办:案人:员带领被检人—在法医活体检验室内!进行被检人因健康】关系不能行动—可在医院《或家里进《行对妇女身体—检验时应由女法医】进行无女法医时要有!女工作人员在场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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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《五条 对》伤,害、疾病有关的活体!检验必须《将被检人的病历及】有关:材料送交法医鉴定】人涉:及临床医学各科时可!聘请专家共同鉴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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