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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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一,节 :违反政?治,纪律:。的行: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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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, 第?二,。十二条 散布有损!国家声誉的言—论参:加旨在反《。对国家?的集会、游行—、,示威等活动的给予记!大,过处分;情节—较重:的给予降级或—者撤职处分;情【节严重?的给予开除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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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: 第二十三条 】参加非法组织或【者参加罢工的给予】记大过处《分;情?节,较重:的给予?降级:或者撤职处分;情节!。严重:的给予开除处分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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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第二十四条 违】反国家的民族—宗,教,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!给予:记大:过处分;情》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!者撤职?处分;情《节严重?的给予?开除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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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,第二十五条 在】对外交往中损害国】家,荣誉和利益的给予】。记大:过处分;情节较重的!。。给予降?级或者撤《职处分;情节—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!
【 第《二十六条 —。。。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!定滞留境外》不归的给予》记大过处分;情节】较重的?给予降级或者撤职】处分;情节严重的】。给予开除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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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二十七条 未【经批准获取境外永】久居留资格或者【取得外国国籍的给】予记大过处分—;情节较重的给【予降级或者撤职【处,分;情节严重的给】予开除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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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二十八》条 有其他违【反政治纪律》行为的给予警—告、记过或者记大】过处分;情节较重】的给予?降级:或者撤职处分;情节!严重:的给予开除》处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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