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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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节 违反政治纪律】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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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二十—二,条 散布有损国家!声誉的言论参加旨】在,。反对国家的集会、游!行、:示威等活动的给【予记大过处分;情】节较:重的给予降级或【者撤职处分》;情节严重的给予】开除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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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二十三—条, , 参:。。加,非法组织或》者参加罢工的—给予记大《过处:分;情节较重的给予!降,级或者撤职》处分;情节》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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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四条! 违反国家的民】。族宗教政策造成【不良后果的》给予:记大过处分;情节】较重的给予》降级或者撤职处分;!情节严重的给予开】除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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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第二十五《条 ?。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!家荣誉和《利益的给予记大过】处分;情节较重的给!予降级或者撤职【。处分;情《节严:重的给予开除处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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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。六条:。 非法出境或者】违反规定滞》留境外不归的给予】记大过处分;—情节较重的》。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!分;情节严重—的给予开除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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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第,二十七?条 未经批准【获取:境外永久居》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!国籍的给《予记大过处分;情】节较重的给》予降级或者撤—职处分;《情,节严重的给予—开,除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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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八条 》 有其他违反—政治纪律行为的【给予警告、记过或】者记大过处》分;情节较重—的给予降级或者【撤职处分;情节严重!的给予开除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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