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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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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违反政!治纪律?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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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二条 】散布:有损国家声》。誉的:言,论参加旨《在,。反对国?家的集会、》游行、?示威等活动的—给予记大过处分【;情节较重的给予】降级或者撤》职处分;情节—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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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 第二十《三条 参》加非法组织或者【参加:罢工的给予记大【。过,处分;情节较重的给!予降级或《者,撤职处分;情节【严重的给《予开除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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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, 第二十四条 【 违:反国家?的民族宗教》政策造成不》良后果的给予记【大过处?分;情节《较重: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!处分:;情节严《重的给予开除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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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:二十五?条 在对外交【往中损害国家荣誉】和利益的给予记【大过处分《。;情:节较:重的给予降》级,或者撤职处分;【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!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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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二十六?条 ?非法出境或者违反】规定滞留境外不归】的给予记大过—处分;情节较重的给!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!;情节严重的给予开!。除处分
! ? 第二十七条 【 未:经批准获取境—。外永:。久居留资格》或者取得外国—国籍:的给予记大》过处分;《情节较重的》给予降级或者撤【职处分;情节—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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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八《条 有其他违反政!治纪律?行为的给予警告【、,记过或?者记大过处分;情节!。较,重的给予降级或者】撤职:处分;?情节严?重的给予开除处【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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