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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 违!反办:案,纪律的?行为 【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九条》  违反《规定擅?自对:。。应当受理的案件不】予受理或《者对不?应当受理的》案件违法受理的给】。。予警告、记》过或者记大过处【分,;情节较重》的给予降级》或者:撤职处分;情节严重!的给予?开除处分 】  ?   第《三十条  违反【规定应当《回避而不回避造成不!良,后果的?给予警告、》记过或者《。记大过处分;情节较!。重的给?予降级?或者:撤职处分;》。情节严重的》给予开除《处分 】。   】    第三—十一条 《 违反规定》会见案件《当事:人及其辩护人、代】理人、请托人—的给予警告处—。分;造成不良后果】的给予?记过或者记大—。过处分 】     》第三十二条》。  违反规定—为,案件当事人推荐、】介,绍律师或者代理【人,或者为律师或者其他!人,员介绍?案件的给予警告处】。分;造成《不良后果的给—予记过或者》记大过处分》  【   第《三十三条  违【反规定?插手、干预、过问案!件或者为案》件当事人通风报信、!说情打招呼》的给予警告、记过】或者记大过处分【;情节较重的给予降!级,或者撤职处分;【情节严重的给予【开除处?分 ?。 《    《第三十四条  【依照规定应当—调查:收集相关证据而【故意不予收集造成】不良:后果的给予》警告、?记过或者记大过处】。分;情节较重—的,给予降?级或者?撤职处分;情节【严重的给予开除处】分 — ,  :  第三十五—条  依照》规定应当采取—鉴定、勘验》、证据保全等措施而!故意不采《取造成不良后果的】。给予:警告、?。记过或者《记大过处分;情节较!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!职,处分;情节严重【的给予开除处分 】 》    第三十【六条  依照规定】。应当采?取财:产,保全措施或》者执:行措施而故》意不采取或》者依法应当委托【有关机构审计、鉴定!、评估、拍卖而故】意不委托造成—不,良后果的给予警告】、记过或者记大过】处分;情节较重的给!。予,降级:或者:。撤职:处分:;情节严重的给予开!除处分 【    》 第三十七条—  :违反:规定采取或》者解除财产保全措】施造成?不良后果的给予警】告、记?过或:者记:大过处?分;情节较》。重的给予降级—或者撤职处分;情】节严:重的:给予:开除处分 》 ?  ? , , 第:三十八条  —故意违反规定选【定审:计、鉴定《、评估、拍卖等【中介机构或者串【。通、指?使相关中《介机构在审计、鉴定!、评估、拍卖—等活动?中徇私?舞弊:。、弄虚作假》的给予警告、记过】或者记大过处分;】情节较重的给—予降级或者撤—职处分;情节—严重的给予》。开除处分 — 《    第三十【九条  故意违反规!。定采取?强制措?施的:给予警告《。、记过或者记大过处!分;情节较重的给予!降,。级或者?撤职处分;情—节严重的《给,。。。。予开除处《分   !。  :第四十条  故意毁!弃、篡改、》隐匿、伪《造、偷换证》据或者其他》诉讼材料的》。给予记大过处—分;情节较重—。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!处分;情节严重【。的给予开除处分 !。    【 : :   ?  :第四十一条  故意!向合议庭《、审判委《员,会,隐瞒主要《证据、重要情—节或者提《。供虚假情况》的给予警告、记过或!者记大过处分;情】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!者撤职处分;情【节严重?的给予开除处分【  【   第四十二条】  故意泄》露合议?庭、审判委员会评】议、讨论《案件的具《体情况?或者其他审判—执行工作秘密—的,。。给予:记过或者记大过【处分:;情节较重》的给予降级或者【撤职:处分;情节》严,重的:给予开除《。处分  !   第四》十三条  故—。。。意违背事实和法律】枉法:裁判的给予》降级或?。者撤职?处分;情节严重【的给予开除处分 ! 《    第》。。四十四条 》 因徇私而》违反规?定迫使当事》人违背真《实意愿撤诉、接【受调解、达成执【行和解协议并损【害其利?益,的给予警告》、记过或者记大过】处分;情节较—重的给予《降级或者《撤职处分《;情节严《重的:给予开除处分 【 ? :    第》四十五条  故【意违反规定采取执】行措施造成》案件当事人、案【外人:或者第三《人财产损《失的给予记》大过处?分;情节较重的【给予降级《。或者撤职处分;【情节严重的给予开】除处分 【   《 , 第四十六条  故!意违:反规定?对具备执行条件【的案件暂缓执行【、中止执行、终【结执行或者不—依法恢复执行—造成不良后》果的给予记大过处分!;情:节较重的给》予降:级或者撤职处分【;情节严重的—给予开除处分 【     !第四十七条  【故意违反规》定拖延办案的给予警!告、记过或者记【大过处分《;情节?较重:的给予降级或者【撤职处分;情节【严重的给予开除【处分 《  》   第四十—八条  故》意拖延或者拒—不执行合议庭决议、!审,判委员会决定以及】。上级人民法院判决、!裁定、决定、命令】。。的给予警告、记过】。或者记大过处—分;情节较》重,。的,。给予降级或者撤【职处:分;情节严重的【给,予开:除处分 《 ?   《  第四十九条 】。 私放被羁押人员的!给予记大过处分;情!。节较:重,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!处分;?情节严重的给—予开除处分》 ,    】 第五十条》  违反规定私自】。办理案件的给予【警告、记《过,或者记大过处分【;情节较重的给予】降级或者撤职处分】;,情节严重的给予【开除处分 —    【  —  : 第五十一条  】伪造诉讼《、执行文《书或者故意》违背合议庭决议【、审判?委,员会决定制作诉讼】、执行文书的给予记!。。大过处分;情—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!者撤职处分;情【节,严重的给予》开除处分《。 , , 《   【   ?  第五十二条【  违?反规定将案卷—或者其他诉讼—。材料借给他人的给予!警告:处分:;造:成不良后果的—给予记过或者记大】。过处分 】 ,。    《第五十三条》  对外《地人民法院依法委托!的,事项拒不办理或【者故意拖《延办理造《成不良后果的给【。予警告、记过—或者记大过》处分:;情节严重的—给予降级或》者撤职处《分  】 , ,  — ,。  第五十四条【 , 有其他违反办案纪!律行为的给予—警告、记过或者【记大过处分;情【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!者,撤职处分;情节【严重:的给予?开除处分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