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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《第二节?。 违反?办案纪律的行为 ! ? , ,   ?  第?二十九条  违【反规定擅自对应当受!理的案件不》予受理或《者,对不应当受》理的案件违》法,受理:的给予警告、记过或!者记大?过处分;情节较重的!给予:。降级或?者撤职?处分;情节严—重的给予开除处分】  【   第三十条 】 违反规定》应当回避《而不回避造成不良】后果的给予警告、】记过:或者记大过处分;】。情节较重《。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!处,分,;情节严重的给【予开除处分 【    !   》  :第三十?一条:。  违反规定会见】案件当事人及其辩】护人、代理》人、请托人的给【予警告处分;—造成不良后》。果的给予记过或者记!大过处分 !     第—三十二条  违【反规:定为案件《当事人推荐》、介绍律师或者【代理人?或,者为律师或者其【他人:员介绍?案件的给《。。予警:告处分;造成不【良后:果的:给予记过或》者,记大过处分 】 ,  ?   第三十—三条  违反—规定插手、干预、过!问案件或者为案【件当事人通风报信、!。说,情打招呼的给予【警告、记过或者记】大,过处分;情》节较重的《给予:降级或者撤职处分】;情节严重的给【予开:除处分 !    第三—十四条?  依照《规,定应当调查收集相关!证据而故意不—予收集造成不良后】果的给予警告、【记过:或者记大过处分;情!节较重的《给予:降级或者撤》职处分;情节严【重,的给予开《除处分? —    第三十【五条  依》。照规定?应,当采取鉴定、—勘验、证《据保全等《措施而?故意不采取》造成不良后》。果的给予警告、记过!或者记大过》。处分;情节》较重的给予》降级或者《撤职处分;情—节严:重的给予开除—。处,分   !  第三十六—条,  依照规定—应当采取《财产:保全措?施或者?执行措施而故意不采!取或者依法应当委】托,有关机构审计、鉴定!、评估、拍卖—而故意不委托造成不!良后:果的:给予警告、记过或】者记大过处分—;情节较《重的给?予降级?或,者撤:。职处分;情节严重的!给予:。开除:处分 【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七,条  违反规定采取!或者解除财产保【全措施造《。成不良后果的给【。予警告、记过或者记!。大,过处分;情节较重的!给,予降级或者撤—职,处分;情节严重【的给予开除》处分 ? 》  : , 第三十八条 【 故意违反》规定:选定审计、鉴定【、评估、拍卖等中】介机构或者串通【、指使相《。关中介机构在审【计,、鉴:。定、评估、拍—卖,等活动中徇私舞【弊、:弄虚:作假:的给予警告、记过】或者记大过》处分:;情节较重的给予降!级或者撤职》处分:;情节?严,重的给予开》除,处分: ?     第三!十九条 《 故意违反规定采取!强制措施的》。给予警告、》记过或者记大过【处分;情节较重的给!予降级或者撤—职处分?;情: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!分 :    】 第四十条  故意!毁弃、篡改、隐匿】、伪造、《偷换证据《或者其?他诉讼材料》的给予?记,大过处分;情节【较重的给予降级【或者撤职处分;情节!严重的给予开除处】分   !    ! 第四?十一条  故—意,向合:议庭、审判委员【会隐瞒?主要:证据、重要情节或】。者,。提,供虚假情《况的:给予警告、记—过或者记大》过处:分;:情节较重的给—予降级或者撤职【处分;?情节严重《的给予开除处分【 ,   【  第四十二条【。  故意泄露合【议庭、审判委员【会评:议、讨论案件—的具:体情况或者其—他审判执行工作【秘密的给予》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!;,。情,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!者撤职处分》。;情节严重的给【予开除?处分 《 :。。    》 ,第四十三条》  故意违背—事,实和:法律枉法裁判—的给予降级或者撤】职处分;情节严重的!。给予开除处》分   !  :第四十四条》 , 因徇私而违反规】定迫使当《事人违背真实意愿】撤诉、接受》调解、达成执—行和解协议并—损害其利益的—给予警?告、:记,过或者记大过处【分,;情:节较重的给予降【级或者撤《职处分;情节严【重的给予开》除处分 【。 :    第》四十五条  故【。。意违反?规,定采取执行措施【。造,成案件当《事,人、案外人或—。者第三人财产损失的!给予记大过处分;情!节较重的给予降级】或者撤职处》分;情节严重—的给予?开除处?分  】   第四十六【条 : 故意违反》规定对?。具备执?行,条件的案《件暂缓?执行、中止执行、终!结执:行,或者:不依法恢复执—行,造成不良《后果的给予记大【过,处分;情节》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!撤职处分;》情节:严重的给予开除【处分  !。。   ?第四十七条  故】意违反规定》拖,延办案的给予警告】、记过?或者记大过处分【;情节较《重的给予降级或【者撤职处《分;情节《严重的给予开除【处分 ?   【  第四十》八条  故》意拖延或者拒不执】行合议庭《决议、审判委员会决!定以及上级》人民法院判决、裁】定、决?定、命令的给予【警告、?记过或者记大过处】分;情节较》重的给予降级或者】撤职处?分;:情节严重的》给予开除处》分 —  :   第四十九条 !。 私放?被羁押人员的给予】记,大,过处分;情节较重的!给予降级《或者撤职处分;【情节严重的给予开】除处分 —     第五!。十条  违反规定】私自办理案件的【给予警?。告、记过《或者:。记大过处分》;情: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!。者撤:职处:分;情?节严重的《给予开?除,处分:    !    】 第五十《一条 ? 伪造诉讼、执【行文:书或者故意违—背合议庭决议—、审判?委员会决定制作诉讼!。。、执行文《书,的给予?记大过处分;情节】较重的给予降—级,或者撤职处分;情节!严重:。的给:予开除处分 —   【  【。   ?第五十二条 — 违反规定将案卷】或者其他诉讼材料】借给他人《。的给予警告处—分;造成不良—后果的给予记过【。或者记大过》处分 》。 ,  ?   第五十三条】  对外地人民法院!。依法委托的》事,项拒不办理》或者故意拖延办理】造成不良后果的给】予警告、《记过或者记大—过处分?;情节?严重的给予降级或】者,撤职处分 — :    【   》  第五十四—条  有其他违反办!。案纪律行为的给【予警告、记》过或者记大》过处分;情节较重的!给予降?级或者撤职处分【;情节?严重:的给:予,。开除处分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