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章 银行结算】账户的?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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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三十三条 【 基本?存款账户是存款人】的主办?账户存款《人日常经营》活动的资金》收,付及其工资、—奖金:和现金的支取应【通过该账户办—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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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第,三十四条 一【般存款?账户用于办理—存款:人借款转存、借款】归还和其他结算【的资金收付》该,账户:可以办理现》金缴:存但不?得办理现金支—。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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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五条 】。 专用存款账户用于!。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!收付
! 单位银行【。卡账户?的资:。金必须由《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!存入:该,账户不得办理现【金,收付:。。业务
! ?财政预?。算外资金、证券交】易结算资金、期【。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!基金专?用,存款账户不》得支取现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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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基本建设资金、】更新:改造资金、》政策性?房,地产开发资金、金】融机构存放》同业资金账户—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!开户时报中国—人民银行当地—分,支行:。批准中国《人民银行《当地:分支行应《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!规定审查《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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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粮、棉、油【收购资金、社会保】障基:金、:住房基金和党、团】、工会经费等专用】存款账户支取—现,金应按照国家现【金管理的《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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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收入?汇缴账户除向其基】本存:款账户或预算外资】。金,财政专用《存款:户划缴款《项外只收不付不【得支取?现金业务支出—账户除从其》。基本存款《账户拨入款项外只】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!须,按照国家现金—管理的?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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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银行应按照—本,条的各项规定和国家!。对粮、棉、油收【购资金使用管理规定!加强监督对不符【合规定的资金收付和!现金:支取不得办》理但对其《他专用资金的—使用不负监》督责: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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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六条 临时存款账!户用于办《。。理临时机构》以及存款人》临时经营活动发【生的资金收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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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】存款:账户应根据有—关开户证明文件【确定:的期: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!定其:有效期限存》款人在账户的使【用,中,需要延长期限的【应在:有效期限内向—开户银行提出申【请,并,由,开户银行《报中国人民银行当】地分支行核准—后办理展期》临时存款账户的【有效期最长不得超】过2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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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临时存款账》户,支取现?金应按?照,国家现金管》理的规?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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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?七条 注册—验资的临时存—款账:户在验资期间—只收:不,付注册?验资:资金的?汇缴人?应与出资人的—名称: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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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八条 存】款人开立单位银行】结算账户自正式开】立,之日起3个》工作日后方可办【理付款业《务,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!款账户转为基本存】款账户?。和,因借款转《存开立的一般—存款账户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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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九 条人银行结】算账户用于》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!现金存取下列款项】可以转入个》人,银,行结算账户
!。
: 【 (:一)工资、》。奖金收入
】
! (二)稿费、演】出费等劳务》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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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!。)债券、期货—、,信托等投资》的本:金和收益
】
】。 , (四)个人债权】或产权转让收—益
《
— 《 (五)个人贷款】转存:
】 : (六—)证券交易结算【资金:和期货交易》保证金
《
— (七!)继承、《赠与款项
【
》 , ? (八)保险理】。赔、保费退》。还等款项
【
! (九)纳税【退还
?
:
? : (十】)农、副、矿产品】销售收入《
,
【 (十】一)其他合法—款项
! 第四十—。条 :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!账户支付给》个人银行结算账【户的款项每》笔,超过5万《元的应向其开—户银行提供下列付】。款依据?[3]
! 】(一)代发工资协议!和收款人清》单
】 — (二)奖励—证明
! 《 (《三)新闻出版、演出!主办等?单位与收款》人签订的《劳务合同或支—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!
》
, 》 , (四)》证券公司《、期:货公司、信托—投,。资公:司、:奖券发行或承销【部门:支付或退还给自【然人款项《的证:明
】 (】。五)债权或》产权转让协》议
! : (六)借款!。合同:
》
: 》 (七)保险公司!的证明?
】 : (八)税收!征管部门《的证明?
! (九)】农、副、《矿产品购销合—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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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】(十)?其他合法《款,项,的证明
【
》。 从单位银行结【算账户支付》给个人银行结—算账户的《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!扣,单位:付款:时应向其《开户:银行提供完税证【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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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四十一条 ! 有下?列情形之一》的个人?应出:。具本办?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有!关收款?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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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个》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!。支票向开户银行【委托收款将款项【转入其个人》银行:结算账户的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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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个人持!申请:。人为单位的银—行汇票?和银:行本票向开户银行】提示付款将款项转入!其个人银行结算账】户的
【
?。 第四十》二条 单位银行】结算账户支》付给个人《银行结算账户款【项的银行应按第【四,十条:、第:四十一条规定认真】。审查付款《依据或收款依—据的原件并》留存:复印件按会计档案保!管未提供相》。关依据或相关依【据,不,符合规定的银行应】拒绝办?理
!。 第四十三—条 储蓄账—户,仅限于办理》现金:存取业?务不得?办理转账结》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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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:第四十?四条 银行应【按规定与存》款人核对账务—。银行结算《账,户的:存款人收到对—账单或对账信息后应!及时核对账务并在】。规定期限内向银行发!出对账回《单或确认信息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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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十五条 存【款人应按《照本办法的》规定使?用,银,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!业务
【。
《 存款人不得出【租、出借银行结算账!户不:得,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!取银行信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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