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第?三,章, 银行结算账户的】。使用
!
第—三十:三条 基》本存款账户是存款】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!日,常经营活动》的,资,金收付及其工资【、,奖金和现金的—支,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!
— , ?第三十四《。条 一般存款【账,户用于办《理存款人借款转存】、借款归还》。和其他结算的—资金收付该》账户可以办》理现金缴存但不得】办理现金支取
!
第】三十五条 专【用,存款账户用于办【理各:项专用?资,金的收付《
《
—单位银行卡账户【的资金必《须由其基本存—款账户转账存—入该账户不得办理】现金收付《业务
【
, 财》政预:算外资金、证券【交易结算资金—、期货交易保证【金和:信托基金专用存【款,账户不?。得支取现金
【
?
》。基本:建设:资金、更新改造资金!、政策性《房地产开发》资金、金《融机构存放同—业资金?。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!。应在开?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!当地分支行批—准中国人民银行当】地,分支行应根据国【家现金管理》的规定审查批准
】
《
粮、棉、!油收购资金》、,社,会保障基金、住房基!金和党、团、工会】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!。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!。现金管理的规—。定,办理
【
: 收《入汇缴账户除向【其基本?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!金财:政专用存《款户:划缴:款项外只收不付不】得支取现金》业务支?出账户?除,从其基?本,存款:账,户拨入款《项,。外只付不收其—。现金支取必须按照】国家现金《管理的规定办理【
》
银—行应按?照本条的各项规定和!国家:对粮、棉、油收购资!金使:用管:理规定加《强监督?对不符合《规定的?资金收付和现—金支取不得办—理但对其他专用资金!的使用不负监—督责任?
?
》 第三十》六条 临》时存款账户用于办】理临时机构以—及存款人临时经【营活动发生的资金】收付
《
—。 临时存款—账户应根据》有关开户《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!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!其有:效期限存款人—在账户的使用中需】要延长期限的应在】有效:期限内向开户—银行提出申请—并,由,开户银行报中—。国人民银行当地【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展!期临时存款》账户的有效期最【长,不得超过《2年:
【 : 临时存款账户支取!现,金应按照国家现【金管理的规定办理
!
》 , 第三十七【条 ?注册:验资的临时》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!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!金的汇缴《人应与出《资人的名《称一致
! , 第三十八【条, 存款人开—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!自正式开《立之日起《3,个工作日后方—。可办理付款业务但】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!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!户和因借款转存开】立的:一般:存款账户除外
【
【 第三十九 条人!。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!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!金存取?下,列款项可以转入个】人银:行结算账户
】
》 —(,一):工资、奖金》。收入
【。
— ,。 (?二)稿费《、演出费等劳务【收入
》
:
》 : (三)债券【、期货?、信托等《投资的?本金和收益
—
:
【 《(四)个《。人,债权或产《权转让收益
!
】 (五)个—人贷款转存》
】 》 (六)证》券交易结算资金和】期货交?易保证金
】
,
】 (七)继》承,、赠与款项
—
?
》 : ?(八)保险理—赔、保费退还等【款项
】。 】(九)纳《税,。退还
】 》 , (十)农—、副、矿产品—销售收入
】
,
, : —(十一)其他合法】款项
!。 第四十—条 单位从其【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!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!款项:每笔超过5万—元的应向其开户【银行提供下》列付款依据》[3]?
】 : (一)【代发工资协》议和收款人清—单,
【 【(,二)奖励证明
【
《
— ?(三:)新:闻出版、《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!款人签?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!给个人款《项的证明
【
— ? (?四)证券公司、期货!。公司、信托投资公司!、,奖券发行或承—销部门支付或退还】给自然?人款项的《证明
?
,
:
? (五!)债权?或产权转让》。协议
《
! (六)借【款合:同
》。
? — (七)保险—公司的证明
【
— 《 (八)》。税收征管部门—的证:明
! 《 (九)》农、副、矿》产品:购销合同
》
,
:
?。 : ,。 (十)其】他合法款项》的证明
—
从】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!。付给个人银行结【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!的,税收代扣单位付【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!提供完税证明—
:
》 第四十一条】 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!人应出具本办法第四!十条规?定的有关《收款依据
!
《 》(一)个人持出票】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!户银行委托收款将】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!结算账户的
】
《 (】二)个人持》申请人为单位的【银行:汇票和银行本—票向开户银行提【示付:。款将款项转》入其个人银行—。结算账户的
!
? 第四十二条】 单位银行—结算账户支》付给个人银行结算】账户款项的银行应按!。第四:。十条、?第,四十一条规定认真审!查付款依据或收【。款依据的《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!会计档案保管未提】供相关依据或相关依!据,。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!拒绝办理《
:
:
: 《第四十三条》 储蓄账户仅【限于办理现》金,存取业务《不得办?理转账?结算
》
— 第四十四条— 银行应按规定】与存:。款人核对账务银行】结算账户的存款人收!到对账单或》对账信?息后应及时》核对账务《并在规定期限内向】银行发出《对账回单或确—认信息?
?
:
第—四十五条《 存款人应按照本!办法的规定使用银行!结算账户办理结算】业务
—
《 存?款人不得《出租、出《借银:行结算账户不得【利用银行结算账户】套取银行信用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