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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招】录条:件与范围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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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五《条 ?消防员招录对象【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!
】 (一】),具有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国籍;
【
《 【 (:二)遵守宪法—和法律拥护中国【共产党?领导和社会》。主义制度;
】
! (三)志愿加入!国家综合性消防【救援队?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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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)!年龄:为18周岁以上、】24周?。岁以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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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(五《)具:有高中以《上,文化程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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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六)身体!和心理健康;
】
》 ? 《。(七)具有》良好的品行;—
》
》 《(八)法律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】条件
?
《
, : , 第六条 大【专以上?学历的毕业生、解放!军和武警部队—退役士兵、政府(企!业)专职消防队【伍中符合条件—。的人员可以优先招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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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具有《大学:本,科以上学历的—人员年?龄可放宽至26周】岁,;对消防《救援工?作急需的特殊专业】人才经应急》管理部批准年龄还可!以进一?步放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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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七条 !消防员面《向社会公开招录主】要,。从本:。省级行?政区域常《住人口中招》录根据需要也—可面:向其他省份招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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