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第二章 》污染源?。普查的对象、范【围、内容和方法
】
》
? 第八条 【。 污染?源普查的对》。象是中华《人民共和国境内【有污染源的》单位和个体经营【户
?
?
》第九条 污—染源普查对象有【义,务接受污染源—普查:领导小组办公室、】普查人员依法—进行:的调查?并,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!关资:料按照要求填报污】染源普查《表
:
?
,。。
污染源普!查对象不得》迟报、?虚报、瞒报和拒【报普查数据;不【。得推:诿、拒绝和阻挠调查!;不:得,转移、隐匿、篡改】、毁弃原材料—消耗记录、生产【记录、污染物—治,理设施运行记录【、污染物排》放监测记《录以及其他与污【染物产生和排放【有关的原始资料
】
:
:
第十条 ! 污染源普》查,范,围包括工业污—染源农业污染—源生:活污染?源集中式《污染治理设施—和其他?产生、排《。放污染?。物的设?施
》。
第十一!条 ?工,业污染源普》查的主要《内容:包括企业基》本登记信息原—材料消耗情况产【品生产情况产—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!类污染?物产:生,、治理、排放和【综合利?用情况各《类污:染防治设施建—设、运行情况等
】
》 ?。 农业污染源普【查的主要《内容包括农业生产规!模用水?、排:水,情况化?肥、农药、》饲,料,和饲料添加剂以【及农用薄膜等农业投!入品使用情况秸秆】等,种植业?。剩余物处理情况以及!养殖业污染物—产生、治理情况等
!
】 生活污染》源普查的《。主要内容《包,括从事第三产—业的单位的基本【情况和污染物的产生!、排放、治理情【况机动车污染物【排放情况城镇—生活能源《结构和能源》消费:量生活?用,水量、排水》量以及污染物排放】情况:等
》
? , 集中式污染治】理,设施普查的》主,要内容包括设施基本!情,。况和:运行状况污染物【的处:理处置情况渗—滤液、污《泥、焚烧残》渣和废?气的产?生、处置以》及利:用情况等
—
《 《第十二条 每【次污染?源普查的《具体:范围和内《容由国务院》批准的普查方案【确定:
》。
? 第十《三条 《污染源?普查采用全面—调查的方法必要时】可以采用抽样调查】。的方法
—
》 污染源普查采用!全国统一的》标准和技术要求
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