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 选举机《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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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八条 全》国人民代《表,。大,。会,常务委员会》。主持:全国人民代表大【会代表的选举省、自!治,区、直辖市、—设区的?市、自治州》的人民代《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!持本级人《民代表大《会代:表的选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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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 不设区的—市、市辖区、县、自!治县、乡、》民族乡、镇设立【选举委员会主持本】级人民代表》大会代表《的选举不《设,区的:市、市辖区、县、】。自治县的选举委【。员,会受本级人民—代,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的领《。导乡、?。民族:乡、镇的选举委员】会受不设《。区的市、市辖区【。、,县、自治县》。的人民代表大会【。常务委员会的领导
!
》 , 省、》自治区、直辖市、】设区:的市、自治州的【人民代?表大会常《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!区域内?县级以下人》民代表大《会代表的选举工【作
! :第九条 不设【区,的市、市辖区、县】、自:。治县的选举委员【会的组成人员—由本级人民代—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任:命乡、民族乡、镇】的选举委员会的组】成人员由《不设:区的市、市》辖区:。。、县、自治县的【人民代表大》。会,常务:委员会任《命
【 选举委【员会的组成人员为】。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!去选:。举委:员会的职务
【
【 第十条《 选举《委,员会履行《。下列:职责
! 》 (一)划分选】举本级人民代—表大会?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!区应选代表的名额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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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。(二)进《行选:民登记审查选—民资格公布选民名】单;受理《对于选民《名单: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!出决定;
》
— 《 : (三)确》。定选举日期;—
】 ,。 》(四)了解核实并组!织介绍代表》候选人的情》况;根据较》多数选?民的意见确定—。和公布正式代表候】选人名单;
】
— (五【)主持投票选举;
!
【 —(六:)确定?选举结果《是否有效公布当选】代表名单;》
【。 (】七):法律规?定的其他职责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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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选举委员会应当】及时公布选举信息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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