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数据?公布、资料管理【和开发?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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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:十二条 国家【建立:农业:。普查资料公布制度】
【 农业普查【汇总资料除》依法予以保密—的,。。外应当及时向社会】公布
! 全国农业【普查数据和各—省、自治区、直辖】。市的主要农》业,普查数据由国务【院农业普查领导小】组办公室审定并会同!国务院有关部—。门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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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普!查办公室发布普查】公报应当报经—。上一级普查办公室】核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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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三:条 普查办公室和!普查人?员对在农业普查工作!中搜集的《单个普查对象—的资料应予保密不】。得,用于普查以外—的目的
!。 第三十四条! 普查办公室应】当做好农业》普,查资料的保》存、管?理,和为社?会公众提《供服务等工作并对农!业普查?资料进行开发—和应用
! , 第三十五【条 县级以上各】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!和有关部门可—以根据?农业普查结果对有】关常规统计》。的历史数据进行【修正具体办法由国】家统计?局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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