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—章 表彰《和处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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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三》。十六:条 对认真执行本!。条例忠于《职守坚持原则做【出,显著成?。绩的单位和个人应】当给:予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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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七条》 地方《、部:门、:单位的领《导人自行修改农业】普查资料强令—、授意普查办公室、!普查人员和普—查对:象篡改农业普查资料!或者编?造虚假数据》对,拒绝、抵制篡改【农业普查《。资料或者拒绝—、抵制编造虚假【。数据的人《员,打击报复《。的依法?给,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!处分并?由,县级以上《。人民政?府统计机构或者国】家统计局派出—的调查队给予通报】批,评;: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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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》十八条 《。。 普查人员不—执行普查方案伪造、!篡改普查资料—强令、?授意普查对象提供虚!。假,普查资料《的由县级以》上人民政《府统计机《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!出,的调查队责令改正】依法给?予行政处分或者纪】律处:分并可以给予通报】批,评,
— 第》三十九条 农业】普查对?象有下列违》法,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统计机】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!出的调查队责—令改正给予通报批】评;情节严重的【对负有直《。接责任的主管人【员和:其他: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!予,行政处分《或者纪律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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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(一:)拒绝?或者:。妨碍:普查办公《室、普查人员依法进!行,调查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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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《提,。供虚假?或者不完整的农业】普查资料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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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未!按时提供与》农业普查有关的【资料经催报》后,。仍,未提供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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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)【拒绝:、推诿和阻挠依【法进:行的农业普》查执法检查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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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 (?。五)在接《。受农业普《查执法检查》时转移、隐匿—、篡改、毁弃—原,始记录、统计台账、!。普查表、《会计:资料及其他相—关资:料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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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农业生产—经营单位有前—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!的,由县级?以上人?民政府统计机构【或,者国家统计》局派出的调查—队予以警告并—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!款;农业《生产经营《户有前款所》列违法行为之—一的由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!机构或者国》家统计局《派出的调查》队予:。以警告并《可以处1《。万元以下罚款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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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农业普—查对象有《本条第一款第(【一)、(四)项所列!违法:行为之一的由—公,安机关依《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!
— 第四—十条 普查人员】失职、渎职等造成严!重后果的应当依法】。给予行政处分—或者纪律处分—并可以由《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统计机构或】者国家统计局派出】的调查队给予—通报批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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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。十一条? 普查办》公室应当《设立举报电话—和信箱?接受社会各界—对农业普《。。。查,违,法行为的检》举,和监督并对举报有】功人员给《予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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