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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章 农?。。业普查的对象、范围!和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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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九条【 农业普查对【象是在中华人—民共和国《境内的?下列个人和》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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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, (《一)农村住户包括农!村农业生产》。。经营户和其他—住户: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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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!二)城镇农业生【产,经营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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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》三):农业生产《经营单位;
【
【 ? (四)村民委员!。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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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五》)乡镇人民政府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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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十条 农业普【查对象应当》如实回答普查人【员的询问按时填【报农业普查》表不得虚报、瞒【。。报、拒?报和:迟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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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农业普【查对象应当配合县级!以上人民政》府统计机构和国【家统计局派》。出的调?查队依法进行的【监督检查如》实反映情况提—供有关资料不得拒】绝、推诿和》阻挠检查不得转移】。、隐匿、《篡改、毁弃原始【。记录、统《计台账、普查表、】会计资料及》其他:相,关资: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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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一:条 农业普查【行业:范围包括《农作物种《植业、林业》、畜牧业、》渔业和农林牧渔服】务业
】 第十二【条 农业普—查内容包括农业【生产条件、农业生】产经:营活动、农》业土地?利用、?农村:劳动力及就业、农村!基础设施、农村社会!服务:、农民生活以及【乡镇、村民委员【会和社区环》境等情?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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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前款规定的农】业普查内《容国务院农业普查领!导小组办公室—可以根据具体情【况,进行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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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: ,。第十:三条 农业—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!方法:国务院农业普查领】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决!定,对特:定内容?采,用抽样调查的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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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:四条 《农业普查采用国【家统计分《。类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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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五条 农业普【查方案由《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!小,组办公室统一制订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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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省级普查办!公室:可以:。。根据需要增设农业】普查附表报经—国务院农业普—查领导小组办公【室批准后《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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