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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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条 为!。了科学、有效地组】织实施全《国农业?普查保障农业普【查数:据的准确性和及【。。时性根据中华人【民共和国《统计法制定》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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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,条 农业普查的目!的是全面掌握我【国农业、《。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!况为研?究,制定经济《社会:发展战略、规划、】。政策和科学决策【提供:依据并为《农业生产经营—者和:社会公众提》。供统计信息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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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条 农!业普查工作按—照全国?统一领导、部—门,分工协作、地方【分级:负责:的原:则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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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条【 国?家机关、社会团体以!及与农业普查—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!。当依照?中华人民共》和国统计法和—本条例的规定积极参!与并密?切,配合农业《普查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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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条》 各级农》业普查领《导小组办《公室(以下简称普】查办公室)》和普查办公室工作】人,员、:普查:指导员、《普查员(以下统【称普查人员)依法】独,。立行使调查、报告、!监督:的职权任《何单位和《个人不?得干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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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各地方、各部—门、:各单:位的领导人》对普查?办公室和普查—人员依法提》供的农业普》查资料不得自行修】改不得强令、授意普!查办公室、普—查人:员和普查对象篡【改农业普查资料【或者编造虚假数【据不得对拒绝、抵】制篡改农业普查资料!或者拒绝、抵制编】造,虚假数据的人员【打击报?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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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》六条 ? 各级宣传》。部,门应当充分利—。用报刊?、,广播、?电视、互联网和【户外广告等媒体【采取:多种形式认真—做好农业普查的宣传!动员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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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条【 农业普查所【需经费由中》央和地方各级人【民政: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!应年度?的,财政预算按》时拨付确保》足额到位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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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农业普查《经,。费应当统一管—理,、专款专用、从【严控制支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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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八条 农业普【查每10年进—行一次尾《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!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!。年度的12》月3:1日24时特殊地区!的普查?登记时间经国—。务院农业普》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!准可以适《当调: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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