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安全生产》基,础,保障
】
?。 第十四条 】 汽车客运站—应当依法设置安全】生产管理机构或者】配备专职安全生产】管,理人员并保》持专职安全生—产管理?人员:的,。相,对稳定
【
第十五!条, 汽?。车客:运站主要负责人和安!全生:产管理人员》应当具备与》本,单位所从事》的生产经营》活动相应的安全【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!
,。。
】 汽车客《运站主要负》责,人和安全生》产管理人《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!。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!知识和管理能力考】核合格具体按—照道路运输企业【主,要负责人和》。安全生产管》理人员安全考核管】理办法执行
【
?
第十【六,条 汽车》客运站?经营者应当制定安】全生:。产业务操作规程【对从:业人:员有关?安全生产的活—动予以规范》
?
:
? 第十七》条 汽车客—运站经营者》应当制定《对所属从业人—员特别是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!度及长?。期的继续教》育培训计划明确培】训内容和《年度培训时》间确保相关》。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!生,产知识和管理能【力
:
】 汽:车,客运站主要负责【人和安全生产管理】人员初次《安全生产教育培【训时间不少于—24学时每年再培】训时间不少》于1:2,学时
?
!汽车:客运站接《收实习学生的应当将!实习:学生纳?入本单位从业—人员统?一进:行,安全:生产:教育培训《汽车客运站采—用新:技术、新设备应【当对:从业人员《进行专门《的安全生产教育【培,训
?。
《 汽车客运站!经营者可自主—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!生产教育培训也可委!托对外开展安全【生,产教育培训业务的】机构或者其他汽车】客运站开《展安全生产》教育培训《应当:有,。记录并建档保—存保存期限不少【。于36个月
!
—第,十八条 汽车客】运站经营者》应当每季《度至少召开一次【安全生产《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!全生产中的》重,大问题安排部署阶】段性安?全生:产工作;每月—至,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!例会通报和布置落实!各项安全生产—工作分析《查找安全生产管【理制度的缺》。陷和安?全生产管《理的薄弱环节安【全生产工作会议可】与安:全生产例会一并召开!
》
, 发生重【、特大道路客—运生产安全事—故、:本单位发生站—内人员伤亡事故或者!在本单位发》出的营运《客车:发,生生产安《全事故后汽车客运】站经营者应》当及时召开安—。全,生产工?作会议或者安全生】产,例,。。会进行?分析通?报并提?出针对性的》事故预防措施
】
《 安全生【产工作会议》和安全生产》例会应当有》会议记?录并建?档保存保《存,期限不少于3—6个月
! 第十九条 ! 汽:车客运站《经营者应当》将安全生《产管:理指:标进行细化和—分解制定阶》段性的安全生—产控制指《标并根据安全—生产责任进》行考核?和奖惩定期公布考】核和奖惩《。情况
【
: ?第二十条 汽车】。。。客运站经营者—应当建立和完—善安全生产管—理登记台账和档案妥!善保管备查》
,
:
第】二十一条《 汽?车客运站经营者应】当保障安全生产所】必需的资金投入【可参照国务》院财政、应急—管,理,部门制定的企业【。安,。全,。生,产费用提取和—使用管理办法提取】和使用?安全生产费用—
】 第?二,十二条 汽车客运!站,经营者?应当积极采用新技术!、新设备推行现【代化科学管理—方法:不,断改善?安全生产《条件
》
:
: 第二》。十三条 汽车【客运站经营》。者,应当:为,客运驾驶员和乘务员!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!。和临时休息》场所
—
《 第?二十四条 —汽车客运站经营者】应当按国家》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!施,、,器材并确保齐全有效!
— ? 第二十五》条 汽车客运站】经营者应当》制定有关自然灾害】、客运量突》增、公共卫生、【生产安全事故应【急救援以及》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!预案每年至少开【展一次综合或—者专项应急演—练,
【 应急预—案应当包括报—。。告程序、应急指挥、!通信:联络、?应急设备《的,储,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!容并根据《需要及时《修订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