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安全》生,产基础保障
—
—
第十四条! 汽车客运站应当!依法设置安全—生,产管理机构》或者配?备专职安全生—产管理人员并—保持专职安全生【产管理人《员,的,相对:。稳定
! : 第十五条 【汽车客?运站主?要负责人和安全【。生产管理人员应【当具:备与本单《。位所从事的生产经】营活动相应》的安全生产知识【和管理能力
!
汽【。车,客运站主要负责人】和安全生产》管理人员应当经交】通,运,输主:管部门对其》安全生产知识和管】理,能力考核合格具【体,按照:道路运输企业主【要负责人和安全生】产管理人《员,安全考核管理—办法执?行
【 , 第十六条 】 汽车客运站经营】者应当制定》安全:生产业务操作规【程,对,从业人员有关—安全生产的活动予】以规范
】
第十【。七条 ?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!应当制?定对所属从业—人员:特别是安全生产【。管理人员《年度及长期的继【续教育培《训计划明确》培训内?容和年度培》训时间确保相关人员!具备必要的安—全生:产知识和《管理能?力,
》
汽车客运!站主要负责人和安】全生产?管理人员初次安全生!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!于24学时每—年再培训《。时,间不少于12学时】。
:
汽!。车客运站接收实习学!生的应当将实习学】生纳入本《单位从业人员统一】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!训汽车客运站采用】新技:术、新?设备应当《对从业人《员进:行专:门的安全生产—教育培训
】
《 汽车客运站经】营者:可自主开《展从业人员的安【全生:产,教育培训《也可委托对》外开展?安全生产教育—培训业务的》机构或?。者其他?汽车客运站开展安全!生产教?育培训?应当有?记录并建《。档保存保存期限不】少于36个月
【
— ?第十八?条 ?汽车客运站经—营者应当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!安全生产工作会【议研究解决安—。全生产中的》重大问题安》排部:署阶段性安全—生产工作;》每月至少召》开一次安全生产【例会通报和布置落实!各项安全《生产:工,作,分析查?找安全生《产,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!全生产管《。理的薄弱环节安全生!产工作会议可与安】全,生产例会一并召【开
—
, 发生—。重、特?大道路客运生产安】全事故、《本单位发生站内人员!伤亡事故或者—在本单位发出—的营运客车发生生产!安全事故后》汽车客运站经营【者应当及时》。召开:安全生产工作会议】或者安全生产例【会进行分析通—报并提出针》对性的事故》预防措施
》
》 安》。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!全,生产例会应当—有会议记录并建档保!存保存期限不少于】36个月
【
第】十九条 汽车客运!站经营者应当将【安全生产管理指标】进,行细化和分解制定阶!段性的安《全,生产控制指标并根】据安全生《产责任进《行考核和奖》惩定期公《布,考核和奖惩情况
】
— 第二十—条 汽车客运站】经营:者应:当,建立:和完善安全生—产管:。理登记台账》和,。档案妥善《保管备查
【
第】二十一条 汽车客!运站经营者应当保】障安全生产所必需】的,资金投入可参—照国务院财政、应急!管理部门制定—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!提取和?使用管?理办法提取》和使用安全生产【。费,。用,
?
,
: 《第二十二条 【汽车客运站经营【者应当积极采—用新技术、新—设备推行现》代化科?学管理方法》不断改善安全生产】条件
》
第】二十三条《 汽车客运站【。经营者应当为—客运驾驶《员和乘务员提供【必要的服务设—施和临时休息场所
!
:
—。 第二十四条 】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!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!备消防设施、—器材并确《保齐全有效》。。
《
第【二十五条 汽车】客,运站经?。营,者,应当:制定有关自》然灾害?、客运量《突增、公共卫生、】生产安全《事故应急《救援以及其他突发】事件的应急预案每】年至少开展一次【综合或?者专项应急演—练
:
《
《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!报告程序、应—急指挥、《通信联络、应急设】备的储备以及处置】措施等内容并根【据需要及时修订
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