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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《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!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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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第二十六条》 汽车客运站经营!者,应当建立《危险品查堵制—。度采取以下措施防止!。易燃、易爆》和易:腐蚀等危险品进站】上车
】 — (一)制定危险!品检查工作程序【规范危险品查堵工】作
】 【(二)设立专门【的危险品《查堵岗位在进站【口等:关键环?节对进站旅客—。携带的行李物品和托!运行:包进行安全检—查对查获的危险品】应当进?行登记并妥善保【管或者按规定处【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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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, (【三)配备必》。要的检查设》备一级、二级汽【车客运站应当配【。置,行包:安全检查设》备;三级及以—下汽:车客:运站应当积》极,创造条件配置行【包安:全检查设《备提高?危险:品查堵效率和—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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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危险—品查堵岗位工作人】员上:岗前:应当:参加常见危》。险,品识别与《处置、安全检查设】备使用等相》。关知识?和技能的培训并【经汽:车客运站经营—。者,考,核合格?;在岗期《间应当?严格遵守岗位工作要!求不得?开展:与,工作无关的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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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汽车客运站经营】者受理客运班车行】李舱载货运》输业:。务的托?运物品登记和安【全检查要求》应当按照《客运班车行李舱载】货运输规范(—JT:/T ?11:35)有《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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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七】条 汽车客运站经!。营者应当建立营运】客车:。安全例行《检,查制度按照营运客车!安全例?行检查技术规范(】见附件1)的要求】。。对本单位始》发的营运《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!查并采取以》下措施防止未检的营!运客车(因车辆结构!原因需拆卸检查【的除:外)出站《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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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《一,。。)指定专门》的安全例行检—查人员(以下简【称安全?。例检人员)》安全例?检人员应当》熟悉营运客车结【构,、,检,查方法和相关技术标!准并经汽车客运站考!核合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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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】(,二)设置专门的【检查场地《配备必要的设—施设备(《详见附件1);【
【 》 (三)》严格填写营》运客车安全例行【检查报告单(式【样见附件2)安【全例检人员应当在完!。成安全例行检查后】填写营?运客车?安,全例:行检查报告单—对经检查《合格的营运客车签发!“营运客车》安全例行检查合格通!知单:”(式样见附件3】)加盖汽车客—运,站安全例行》检查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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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“营运?客车安?全例行检查合—格通知?。单”24小时内有效!。单程运营里程在8】00公里(》含)以上的客运班车!和往返运营时—间在24小时(含】。),以,上的:客运班车实》行每个单程》检查一次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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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汽车客运站经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!全例行检查台—账并:妥善保存保存期限】。不少于3《个月
!。 : 第二十八》条 : 汽车客运》站经营者在调—度营:运客车发班时应当对!营运:客车:机动:车行驶证、道路运】输证、客运标志牌、!。“营运客车安全例】行,检,查合格通知单—”和驾驶员》机动车驾驶证、从】业资格证等单证进行!检查确认完备有效后!。方可准予报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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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【客运站经营》者应当建立健全【营运客车报班记【录并妥善保存保【。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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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九条 !汽车客运《站经:营者应当建立出【站检查制度》配备出站《检查工作人员对出站!营运客车和驾—驶员:的,。相关情?况进行检查严—禁不符合条件的【。营运客车和》。驾驶:员出站运营》出站检查主》。。要,包括以下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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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检】查,出站营运客》车报:班手续是否》完备:确保:营运客车《出站前机《。动车行驶《证、道路运输证、】客运标志《牌,。、“营运客车安全例!行检:查合格通知单”【等单证经客运站查】验合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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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核—验,每一名当班驾驶【员持有的从业资格】证、机动《车驾驶证确保受检】驾驶员与《报班的驾驶员一致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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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(三)清点营运【客车载?客人数确《保营运客《车不超载出站如【发现营运客车有超载!行为应当立即制【止并采取相应措施】安排:旅客改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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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【(四)检查旅—。客安全带《系扣情况确保—营运客车出站时所】有旅客?系好安?全带
】 鼓励汽车客!运站经营者在报【班、出?站环节运用信息化手!。段开展营运客车【、驾驶员《有关单证一致性查】验提升查验效—率
! , ,经出:站检查符合要—求的营?运客车和驾驶员【汽车客运站》出站检查人员应当】在“出站登记表”(!式样见附件4)上进!行,记,录并经受检营运客】车,。驾驶员签《。字确认“出站登【记表”保存期限不少!于3: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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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条 营运!客车不配合出站【检查的汽车客运站】经营者有权拒绝营运!。客车出站《经劝阻?无效仍滞留现场扰乱!秩序的汽《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!采取:相应:措施安排旅》客改乘并《报当地交《通运输主管部门;对!强行出站的汽—车客运站经营者【。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交!通运输?主管部门《处理对相应营运【客车汽车客运站可】在一定期限内禁止】其,进站发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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