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破,。产申请的提出和【受理
《。
,
— 第《七,。条 债务人不【能清:偿到期债务债—。权人:可以: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!
《
: 《债权人提出破产【申,请时应当提供—关于债权数额—、有无?财产:担保以及债》务人不能清偿—到期债?务,的有关证据
【
?
? 第八《条 债《务人经其上级—主,管部门同《意后可?以申请宣告破—产,
?
债务!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!当说明企业亏损的】情况提交有》。关的会计报表、【债务清册和》债权清?。。册
》
最高】人,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!<中华人《民,共,和国企业破产法(】试行)>若》干问题的意见
!
,。
: 《3.提出破产申请】应,当采用书面形—式
》
,
《。 4.债权》人提:出破产申《请应:当向人民法院—提供下列材料
【
【 : (1)债】。权发生事实及有关证!。据;
【
【 (2)》债权性?质、数额;》
:。
:
》 , : :(3)债权有无财】产担保有财产—担保的应《当提供证据;—
】。。 : (》4)债务人不能清偿!。到期债务的》有关证据
—
— 5.债务人提】出破产?申请应?当向人民法院—提供下列材料—
】 , (1)企!业亏损情况》的说明;
—
?
【 , (2?。),会计报表《;
《。
:
《 (3)企!业财产?状,况明细?表和有形财产的【。处所;
【
》 (4【)债权清册和—。债务清册(包—括债权人和债务人】名单、住《所、开户银行—、债权债务发生的时!间、债权债务数额有!无争议等《);
《。
!。 (5)破【产企业?上,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!授权部门同意其【申请:破产的?意见;
《
— 《 (《6):人民法院认为依法】。应当:提供:的其他材料
】
第】九条 《人民法院《受理破产案件后应】。当在:。十日:内通知债务人并且发!布公告人《民法:院在收到债》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!后十日内应当—通,知已知的债》权人公告和通知中】应当规定第》一次债权人会议【召开:的日期
【
? 债《权人:应当:。在收到通知》后一:个月内未收》到通知的债》权人应当自公—告之日起三个—月内向人民法院【申报债权说》明债权的数》额和有无财产—担保并且提》交有:关证明材料逾期【未,。申报债权的视—为自动放弃债权
】
【。 人民法院对有财!产担保债权和无【财产担保债权的申】报应当?分别登记
【
最高!人民法院《关于贯彻执》。。行<中华《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!法,(试行)>》若干问题的意见
!
【 6.人民法院收】到破产申请后—应当依?照企业破产法第七】条、第八条和—第三条的规定进行】审查并?。在七日内《。决定是否立案—
】 人民法院—经,审,查认为破产》申请需要更正、【补,充材:料的可?以责令申请人—限期更正、补充按期!更正、补充材料的】自收到更正》补,充,材料的次日起—七日内决《定,是否立案;逾期【未予更?正、补充的视—为撤回申请
【
?
: 10.人民法!院受理破《产案件后应当在十日!内发布公《告,公告除?了在受理破产案件】的人民法院公告栏】内张贴外还应—根据具?体案情(如债—权人所分布的区域】、破产财产所在的】区域等)在地方或全!国性报刊上登载公告!应包:。括下列?内容
—。
! (1)立案时间】;
【 — (2《),破产案件的债务人】;
! —(3)申报债—权的期限、地点和逾!。期未:报的法律后果;
!
,。
【 (4)【第,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!的日期、地点等
】。
,
:
《 :17.人民法院发】布立案公告》后,债权人只能》申报债?权不能?。向受:理破:产,案件的人民法—院提:起新的诉讼申报书应!。具有本意见》第4条所列前三项内!容,。
?
— 第十条 —债权人提出破产申】请的债务人应当在】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!十五日内《向人:民法:院提交本法第八【条第:二款所列有关材料】
— 债》务人:为其:他单:位担任?保证人的应当在【收,到人民?法院通知后五—。。日内转告有关—当事人
! ? 最高人《民法院关于贯彻【。执行<中《华人民共和国企业】破产法(试行)>】若,干问题的意见
】
】16. 依照—。企业破产法第—十条:。。第,二款的?规定债务人为其他单!位担任保《证人的应当》在,。收到人民法院破【产立案通知后五【日,内,。转告有关当事—人债权人得知保【证人 (债》务人) 破》产,的情事后享有是否将!其债权作为》。破产债权的》选,择权债?权人既?。不参加破产》程序又不告知—保证人?的保证人(》债务:人)的保证义务【即自此终止》。;债权?人参加破《产程序的债权人【。在破:产宣告时《所享:有的债?权额即为破产债权参!加分配?后仍:然可就其未受清【偿的债权向被保【证人求偿
》。
:。
第】十一条 人—民法院受理破产【。案件后对《。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!事执行程序》必须中?止
! 最高《人民法院关于贯【彻,执行<中《华人民共《和国企业破》。产法(?试行:)>若干问题的意】见
》
12】.人民法院》受理:破产案件后以—破产企业为债—务人的其他经济【纠,纷案件根据下—列不:同情况分别处理
!
—。 》 (1)《。已经审结但未执行】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!权人凭生效的法律】文书向受《理破产案件的人【民法院申《报债权;
】
《 (【2)尚未审结—且另无连带责任【人的应当终结诉讼】由债权人向受理【破产:案件的人民法院【申报:债权;
【
? 《 (3)尚未审!结,且另有连《带责任人《的应当中止诉讼由】债权:人向受理破产案件】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!待,。破产程序终结后恢】复审理
—
—。 13.《人民法院受理—破,产案件后《以破产企业为债【权,。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!。件受诉人《。民法院不能在三个月!以内结案时应当移送!受理破?产案件?的人民法院》由受理破产案件【的人民法院按照本】意见第45条、【。第46条《的规定办理
】
《 14》。.人:民法院受理破产案】件后发现《破产企业作为债【权人的案《件在其他人民法院并!。。且在三个月以内【难以审?结的应通知》该人民法院移—送
【 15.在民!事诉:讼程序?或民事执行程序进行!。中人民法院获悉债务!人不能清《偿到期债务时应当】告知:债务人可以》向其所在地》人民法院申》请破:产
! 申请破产的债】务人所在地的—人民法院应当—依法宣告债》务人:破产
—
? 不申》请破:产的不依职》权宣:告债务人破产—原诉讼程序》或执行程序可继续进!行
】 ,。 第十二条 】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!。件后债务人对部分】债权人的清》偿无效但是债—务人正常《生产经营所必需【的除外
《。
,
最!高人民?法院关于贯彻执行<!中,华,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!法,(试行)《>,若干问题的意见【
:。
《 《20.人民法院受理!破产案件后应当【及时通知债务人【的开户银《行停止办《理债务人《。清,偿债务的《结算业务;开户【银行支付维持—债务:人,正常生?产经营所必需的费用!需经:人民法院许可
】
】21. 债》务,人的开户银》行收到人民法院的】通知后不得扣—。划债务人《的既存款和》汇入款抵还贷款扣】划的无?。效应:当退回扣划》的款项拒不退回的人!民法院应当裁—定其退回《并向其开户》银行制发协助执行】通知书并可依—照民事?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!、第一百零四—条,的规定对有关人员】和直接责任者予以】处罚:
》
22.人!民法院受理破产案】件后应向企业全【体职工发布》公告要求他们保护】好企业财产不得非法!处理企业《的帐册、《文书:、资料和印章不得隐!。匿,、私分、无偿转【让、非正常压价出售!企业的财产
】
— 破产企业的—法,定代:表,人在破产程序终【结以前擅离职—守或以其他方式【逃避的或者拒绝向】。清算组办理》交接手续《的或者有民事诉讼】法第一百零二条所】。列行为之一的人【。民法院可《以根据情节》轻重予以罚》款、拘留;构成【。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,责任
?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