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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企业年】金待: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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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第二十四条 符合!下列:条件之一的可以【领取企业年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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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 (一?)职工在达到国家】。规定:的退休年龄》或者完?全丧失劳动》能力时可以》从本人企业》年金个人账户中【按月、分次》或者一?次性领?取企业年《金也可以将本人企】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!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!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!保险:合同:领取:待遇并享受》相应的继承权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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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(二)!出国(境)》定居人员的企业年】金个人账户》资金可以根》据本人要求一—次性支?付给本人《;
【 【 ,(三)职工或者退休!人员死亡后其企业】。年金个人账户余【额可以继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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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二十:五条 未达到【上述企业年金领取】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企!业,年金个?人账户中提前提【取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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