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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三章 企业年金【。基金筹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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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第十四条! 企业年》金基金由下列各【项组成
】
】。。 (一)企业—缴费;
—。
— (—二):职工:个,人缴费?;,。
】 《 (三)企—业年:金基:金投资运营》收,益,
】。 第十五》条 :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!。过本企业职》工工资?总额的8%企业【和职工个人缴费合】计,。不超过本《企业:职工工资总额的1】2%具体所需—费用由企业》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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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职工个人缴费由企】业,从职工?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!
,
【 :第十:六条 实行企业】年金后企业如遇【到经:营,亏损、重组并—购等当期不能—继续:。缴,费的情况《经,与职工一方协—商,可以中止缴费不能继!续缴费的《情况消?失,后,企业和职工恢—复缴费并可以—根据本企业实—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!时的企业年金—方案:予以补?缴补缴?的年限?和金额不得超过【实际中止缴费—的年限和金》。额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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