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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,三章 ?企业年金基金筹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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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四条 企》业年金基《金由下列各项组【。成
】 》 , (:一,)企业缴《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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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《职工:个人缴费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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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(三)企!业年金基《金投资运营收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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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。第十五条 》 企业缴费每年【不,超过本企业职—工工资总额的—8%企?业和职工《个,人,缴费合计不超过【本企业职工工—资总额的12%具】体所需费《用由企业和职工一】方协商确《定
】 职工》个人缴费由》企业从职工》。个人:工资中代扣代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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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六条 实行!企业年金《后,企,业如遇到经》营亏损、重组—并购等当《期不能继续缴—费的情况经与职【工一方协商》。可以中?止缴费不能继续【。缴费的情况消—失后企业《和,职,工恢复缴费并可以】根据:本企业实《际情况按照中止缴】费时的企业年金【方案予以补》缴补缴?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!过,实际中止缴费的年】限和:金,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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