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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章 企业年金方】。案的订立、变更和终!止
! 第》六条 企业—和职:。工建立企《业年金应当依—。法参加基《本养老保险并履【行,缴费义?务企业具有相—。应的经济负担能【力
?
?
《。 第七?条 建立企业【年,金企业?应,当与职工一》方通过集体协—商确定并制定企业】年金方案企业年【金方案应《。当提交职工》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!工讨论通过
】
第八!条 企业年金【方案应当包括以【下内容
《
:
? ? , (一)参】。加人员;
—
】 (二)资金!筹,集与分配《。的,比例和办法;
【。
】 (—三):账户管理;
【
,
》 (【四)权?益归属;
》
! (》五)基金《管理:;,
》
— ?。(六)待遇计发和】。支,付方式;
【
:
】 ,(七)方案的变【更和:终止;
》
》 ? (八—)组织?管理:和监督方式》;,
,
【 (九)!双方约定的》其他事项
!
》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!企业试用期满的【职,工
?
— 第九《条 企业应—当将企?业年金方案》报,。送所:在地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人力资源】社,会保障行《政部门?
— 《中央:所,属企业的企业年金】方案:报送:人力:资,源社会保障部—。
《
跨省】企业的?企业年金《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!地省级人民》政,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!行,政部门
》
《 : 省内跨地—区企:。业,的企业年金方—。案报送其总部—所在地设区的—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!力资源社会保障【行政部?门
?
,
— 第十?条, 人力《资源社会保障行政】。部门自收《到企业年金方案【文本之日起》15日内未提出异议!的企业年金方—案即行生效
】
》 第?十,一条 企业—与,职工:一方可以根据本企】业,情,况按照国家政—策规定经协商一致变!更企业年金方案变】。更后的企业年—金方:案应当经职》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!职,工讨论通过并重【新报送人力》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!门
:
?
,。
《 第:十二条 《。 有下列《情,形之:一的企业《年金方?。案终止
—
》 (一)!企业因依法解散【、被依法《撤销或者被》依,。。法宣告破《产等:原因致使《企业:年金方案无法履【行的;
】
【 (?二):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】致使企?。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!的;
—
—。 ? ,(三)企业年—金方案约《定的其他终止—条件出现《的
【 第》十三条 》。企业应当在企业年金!方案变?更或:者终止后10日内报!告人力资源社会保】障行:政部:门并通知受托人【企业应当在企业年】。。金方案终止后按【国,家有关规定对—企业年金基金进【。行清算?并按照本《办法第四章相关【规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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