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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七章 法律—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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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三?十,八条 国有—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!按规定任《免,或者建议任免所【出资企?业的企业负责人或者!违法干预《所,出,。资企:业的生产经营—活动侵犯其合法【权,益造成?企业国有资产—损失或?者,其,他严:重后果的《对直接负责的—主管人员《和其他直接责—任人员依法给予行】政处分?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事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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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三?十九条 所出资】企业:中的国有独资企业】、国有独资》公司未按照规—定向国有资产监督管!理机构报告财务状况!、生产?经营状况和》国有资产保》值增值状况的予【以警告;情》节严重的对直接【负责的主管》人员和其他直—接责任人《员,依法给予纪律处【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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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,十条 国有及国有!控股:企业:。的企业负责》人滥用职权、玩忽职!。守造:成企业国有资产损】失的应负《赔偿责任并对—其依法给予纪律处分!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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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第四十一条 【。 对企?业,国有资产损失负有】责任受到撤职以【上纪律处分的国有】及国有控股企业的】企业负责人5年内】不得担任任何国有】及国有?控股企业的企—业负:责人;?造成企业国有资产重!大,损,失或:者被判处刑罚的终】。身不得担任》任何国有《及,。国有控股企业的企】业,负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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