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八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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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四十二条 国!。有及国有控股企【业、:国有参股企业的【组织形式《、组织机构》、权:利和义务等》依照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公司法》等法律?、行政法规和本【条例的规定》。执,行
】 ?第四十三条 国】有,及国:有控股企业、国有参!股企:业中中国共》。产党基?层组织建设、社【会主义精神文明建】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依!照中国?共,产党章程和》有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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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国《有及:国,有控股企业》、国有参股》企业中工会》组织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】会法和中国》工会:章程的有关》规定执行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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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四条【 国务院》国有资产监督—管,理,机构省、自》治区、直辖市人民】。政府可以依据本【条,例制:定实施办《法
【 第四十【五条: , 本条例施行—。前制定?的有关?企,业国有资产监督【管理的行政法规与本!条例:不一致的依照本【条例的?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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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。。第四十六条 —。 ,。政企尚?未分开的单位—。应当按照《国务院?的规定加快》改革实现《政企分开政》。企分开?。后的企业由国有资】产监督管理机—构依法履行》出资人?职责依法对企—业国有资产》。进行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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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七条 !本条例自公布—之日起施《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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