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企!业国有产权转让的】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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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八条 》 ,国有资产监督—管理机?构对企业《国有:产权转让履行—下列监管职责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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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, (一)—按照国?家有关法律、行政法!规,的规定制定》企业国有《产,权交易?监管制度和办法【;
! , (二)决!定或者?批准所出资企业【国有产权转让事项】研究、?审议:重大产权转让事【。项并报本级人—民政府批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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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(三)选择确定【从事企业国有产【权交易活动的产【权交易机《构;:
【 ? (四—)负责企业》国有产权交易情【况的监?督检查工作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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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五)负】责企:业国有产《权转让信息的收集、!。汇总、分析和—上报工作;
—。
— (六!)履行本级政府【赋予的其《他监:管职责?
— 本》办法所称所出—资企:业是指国务院省、自!治区、直辖市—人民:政府设?区的市、自治州级】人民政府授权国有资!产监督管理机构履】行出资人职》责的企?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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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九条 所!出,资,企业对企业国有产】权转让履《行下列职责》
》
【 (一)按照国】家有关规定制定所属!。企业的国有产—权,转让管理办法并【报国有资产监督【管理机构备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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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(二)研究企业国有!产,权,转让行为是》否有利于提高企业的!核心:竞争力促《进企业?的持续发《。展维护社《会的稳?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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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。 (》三):研究、审《议重要子企业的重大!国,有产权转让事项决定!其他子企业的国有产!权转让事《项;
! — (四)向》国有:资,产监:。督,管理机?构报:告有关国有》。产权转让情况
】
— , 第十条 》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!可,按,下列基本条件选【择产权?交易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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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—一)遵守国家有【关,法律、行政》。。法规、规章以及企业!国有产权交易的政策!规定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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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二)履行产【权交:易机:构,的职责严格审查企业!国有产?权交易主体的资格和!条,件;
! 《 , (三)按照国家!。有关规定公开披露产!权交易信息并能够定!期向国有资产监督管!理机构报告企业国】有产:。权交易?情况;
! 《 (》四)具备《相,应的交易场》所,、信息?发布:渠道和专业》人员能够满足企【业,。国有产权交易活动】的需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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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产权交!易操作规范连续3年!没有将企业国有【。产权拆细后连续【交易行为《以及:其,他违法、违》规记: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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