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:企业:国有产权转让的监】督,管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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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! 国: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!对企业国有》产权转让履行下【列监管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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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】)按照国家有关法】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!。。制定企业《国有产权《交易监管制度—。和办法;《
—。。 ? 》(二)决定或者批】准所出?资企业?国有产权转让事项】研究、审议重—大产权?转让事项并报本级人!民,政,府批准;
】
— : :(三)选《择确定从事企业【。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!产权:交易机?构;
》
《 《 : (四)负责企【业国:有产权交易情况的】监督检查工作—;
】 — (五)负责—企业国?有,产权转让信息的收集!、汇总、《分析和上《报工作;
》
,
! (六)履行本!级政府赋《予的其他监管职责】
【 本办法所【称所:出资企业《是,指国:务,院省:、自治区《、直辖市人民—政府设区的市、自】治州级人民政府【授权国有资产监督】管,理机构?履,行出资人职》责的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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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九条 所【。出资企业《对企业国有》产权转让履》行下列职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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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按照国!家,有关规定制定所属】。企业:的国有产权转让管理!办法并报国有—资产监督管理机【构备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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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。(二)研究企—业国有产《权转让行为》是否: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!心竞争力促》进企业的《持,续发展?维,护社会?的稳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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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: 【(三)研究、审【议重:要子:企业的重大国有【产权转让事项决定】其他子企业的国有】产权转?让,。事项;
》
— 》 (四)向国有【资,产监督?管理机构报告有【关国:有产:权转让情况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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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十条 企—。业,国有:产权转让可》按下列基本条件选】择产权交易机构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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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: (一)遵守国!家有关法律》、行政法《规、:规章以及《企,业国:有产权?交易的政《策规定;
【
? (!二)履行产权—交易机构的职责严格!审查企业国有产权交!易主体?的,资格和?条件;
【。
《 : (三)按照!国家有关规》定公开披露产—权交易信息并能【够定期向国有—资产监督管理机构】报告:企业国?有产:权交易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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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:(四)具备相应的】交易:场所、信息发布渠道!和专业人员能够【满足企?业国有产权交易活】动的需要;
!。
《 ?。 (《五):产权交易操》作规范连《续3年没有》将企业国有产权拆】细后连续交易行为以!及其他违法、违规记!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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