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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《章,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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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】 :为,规范企?业国有?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!业国有产《权交易?的监督管理促进企】业国:有资产的合理流动、!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!的战略?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!资,产流:失根据?企业:国,有资产监督管—理,暂行条例和》国家有关法》律,、行:政,法规的规定制定本】办法:
!。 第二条《 国有资》产监督管理机构【、持有?国有资本的企业(以!下统称转让方)【将所持有的企业【国,有产权有偿转让给】境内外法人、自【然人或者《其他组?织,(,以下统称受让方)】的活动适《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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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金融类企》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!市,。公司的国有股权【转让按照《国家:有关规定执行—
! ,本,办,法,所称企?业国有产权是指国】家对企业以各种形】式投入?形,。成的权益、国有及国!有控股?企业各种投》资,所形成的《应享有?的权:益以及依法认定为】国家所有《的其他权《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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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条 》。企业:国有产?权,转让:应当遵守《。国家法律、行政法】规和政策规定有【。利于国有经济布【。局和结构的战—略性调整促进—国有:资本优化配置坚持公!开、公?平、公?正的原则《保护:国家和其他》各方合法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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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四条 企【业国有产权转—让应当在依法—设立的产权》交易机构中》公开进行不受地区】、行:业、出资或者—隶属关?系的限制国家—。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!规定的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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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条》 企业国有产权】转,让可:以采:取拍:卖、招投标、协【。议转让以及国家法】律、行政法规规【。定的其他方式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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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六条 》。 ,转让的企业》国有产?权权属?应当清晰权》属关系不明确或【者存在权《属纠:纷的企业国有产权】不得转让被设置为】担,保物权的企业国【。有产权转让》应当: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!担保法的有关—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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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七条 ? 国有资产监—督管理机《构负责?企业国有产权转【让的监督管理工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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