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—章 监督管理 !     !第,四十四条  期【刊出版活动的监【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!。 —   ? 省、自治区、直】辖市新闻出版行政】部门依法负责对【本行政?区域期刊和》期刊出版单位—的登记、年度核验】、质量评估》、行政?处罚:。等工作对本行—政区域的《期刊:出版活动进》行监督管《理 ? 《。    其》他地方新闻出版行】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!区域内期刊出版单位!及其期刊出版活动】进行监督管理 】     】第四:十五:条  期刊》出版管理实施—。期刊出版事后审【读,制度、?期刊:出版质量《评估:制度、期《刊年度核验》制度和期刊出—版,。从业: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!   【  期刊出版单位应!当按照新闻》出版总署的规定【将从事期刊》出版活?动的情?况向新闻出》。。版行政部《门提出书面报告 】     !第四十六条  新】闻出版总署》负责全国期刊—审读工作《地方各级新闻—。出版行政部门负【责,对本:行政区域《。内出版的期刊进行审!。读,下级新闻出版行政】部门要定期向上一级!新闻出?版行政部《门提交审读报告 】  —   主管单位须对!其,主管的期刊进行审】读定期?向所在地新》闻出版行政部—门报:送审:读报告 》    【 ,期刊出版单位应建】立期刊?阅评制度定》期写出?阅评报告新闻出版行!政部门根据管理工】作的:需要可以《。随时调阅、》检查期刊出版单位】的阅评报《告 》   《  第四十七条【  新闻《出版:总署制定《期刊出版质量—综合评估标准—体系对期刊》出版质量进行—全面:。评估 【     经—期刊出?版质量综合评估期】刊出版质量未达到规!定标准或者不能维】持正常出《版活动的由》新闻出版总》署撤销?期,刊出版许可证—所在地省、》自治区、直辖市【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!。。。销登记 【 ,。     第—四十八?条  省、自治区】、直辖市新闻出【版行: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!区域的期刊实施年】度核验年度核验内容!。包括期刊出》版,单,位及其所出》版期刊登记项—目、出?版质量、《遵纪守?法情况等《 ,。 :     第四!十,九条 ? ,年度核验按照以下】程序进行《 》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一—)期刊出版》单位提出年度自检】。报告填写由新闻出版!。总署统?一印制的期》刊,登记项目年度核【验表经期刊主办单】位、主管单位—审核盖章后连—同本年度《出版的样刊报省、】自治区、直辖市新闻!出版行政《。。部门; —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—二)省、自》治区、直辖》市,新闻出版行政部门】对期刊出版单—位自:检报告、期》刊登记项目》年度核?验表及样刊》进行审?核查验;《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三?),经核验符合》规定标准的》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!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!期刊:出版许可证上加【盖年度?核验章?;期刊出版许—可证上加盖》年度:核验章?即为通过年度核【验期刊出版单位可】以继续?从事期刊出版活动;!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四)省!。、自:治区、直辖市新闻】。出版行政《部,门在完成期刊年度核!验工作30》日内向新《闻出版?总署提?交,。期刊年度核验工作报!告 —  :   第《五十条  》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暂缓年度—核验 《 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 (一)正在】限期:停,业整顿的; !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经《审,核发现?有违法情况》应予处罚《的; 】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,(三)主管单位、】主办单位未履行管理!责任导致期刊—出版:管理混乱的; !。 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四)存在其他—违法嫌疑《需要进?一步核查的 】 :  :   暂缓》年度核?。。验的期限由省、自】治区:、,直辖市新闻出版【行政部门确定—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!缓验:期满按本规定第四十!八条、第四十—九条重新办》。理年度核验 —     !第五十一条  期刊!有下列情《形之一的不予通【过年度核验 —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:(一)违法行为被】查处后拒不改正【或者没有明》显整改效果的—; —    《 ,  :。  :(二)期刊出版质量!长期达不到》规定标准的; ! 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三)经营恶】化已经资不抵债【的;:。 ? 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(四)【。已经不?具备本规定第九条规!定条件的《 《   《  不予通》过年度核验》的由新闻出版总【署撤销期刊出版许】可证所在地省、【自治:区,、直辖市新闻—出版行政部》门,注,销登记 】     未通过年!度核验的期刊出版】单位自第《二年起停止》出版该期《刊 【    第五—十二条?  期刊出》。版许可证《加盖年度核验—章,后方可继《续使用有关部门【在办理期刊出版、印!刷、发行等》手续:时对未加盖年—。度核验章的期刊【出版许可证不予采】用 》     —不,按规定参加年度【核,验,的期刊出版》单,位,。经催告仍未参加年】度核验的《由新闻出版总署撤】销,期刊出?版许可证《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】、直:辖市新闻出版行【。政部门注销登记 】 》 ,。   第五十—三条 ? 年度核《验,结,果核:验机关可《以,向,。社会公?布 【   ? 第五十四条 【 期刊出版》从业人员应》具备国家规定的新】闻出版职《业资格条件 】  《   第五十五条】  期刊出版—单位的社长、—总编辑须符合—国家规定的任—职,资格和条《件 《 :     期—。刊出版单位的社长、!总编辑须参》。。加新闻出版行政部】门组织的岗位—培训 ?。     !期刊出版单位—的新任社长、总【编辑须?经过岗位培训合【格后才能上岗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