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节【 毕业与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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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《三十二条《 , 学生在学校规【定学习年《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!划规定内容成—绩合格?达,到学校毕《业要求的学》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!学生离校前发—给,毕,。业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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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符?合学位授予》条件的?学位授予单》。位应当颁发学位【证书
! 学生提前完成!教育教?学,计划规?定内容获得毕业【。所要求?的,。学分可以申》请提前毕业学生【提前毕业的》条件由学校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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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三,条 学生》在学校规《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!育教学计划》规定内容但未达【到学校毕业要求的】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!给结业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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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结业后?是否可以《补考:、重修或《者补作毕业设计、】论文、答《辩以及?是否颁发毕业证书】、学位证《书由学校规定—合格后颁发》的毕业证书、学位证!书毕业?时间、?获得:学位时间按发证日】期填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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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对退《学学生学《校应当发给肄—业证书或《。者写实性学习—证明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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