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?。
第五节 退学
!。
! 第三十条 学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!校可予退《学处理
】
》 (一)学】业成:绩未达到学》校要求?或者在?学校规定的学习【年,限,内未完?成学业的;
!
— 《(,二)休学、保留【。学籍期满在学—校规定期《限内未提出复学【申请或者《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!格的;
! (!三)根据学校指【。定医院诊断患—有疾:病或者?。。意外伤残《。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!;
?
》 【(四)未经批准【连续两周未参加学】校,。规定的教学活—动的;
】
: 》 (五)超过学校!规定期?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!暂缓注册手续的;】
:。
:
《 , (六)学!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!业、应予退学—的其他情形
】
》 学生本》人申请退学的—经,学校审核《同,意,后办理退学手续
!
】第三十一条 【。退学学生应当—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!退学:手续离校退学的研】究生:按已有毕业学历【和就业政策可以就】。业的由学校报—所在地?省级毕业生就业【部门办理相关手【续;在学校规定【期限内?。没有聘用单位的应当!办理退学手续离【。校
! 退学学生的档案!由学校退《回其家庭所在地户】口应当按照国家相】关,规定迁?回原户籍《地或者家庭户籍所】在地: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