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
《
【第一节 入》学与注册
—
?
— 第八条 —按国家招生规—定录取的《新生持录取通知书】按学校有关》。要求和规定的—期,限到校?办理入学手续因故】不能按期入学的应】当向学校请假未请】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!因不可抗力等—正,当事由以外视为【放弃入学资格
】
《 第九条 !学校应当《在报到时对新—生入:学,资格进行《。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!办理入学手》续予以注册学—籍,;审查?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!、考生信息等证【明材料与本》。人实际情况不符【或,者有其他违反国家】。招生考试规定情形】的,取消入学《资格
【。
? 第?十条 新生可以申!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!入,学资格期间》不具有学籍保留【入学资格的条件、期!。限等由学校规定【
】。 新?生保留入学》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!申请入学经学校【审查合格后》办理入学手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!入学资格;逾期不办!。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!。不可:抗力延迟等正当理】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!格
! 第十一条 】学生入学后学校【应当在3个月—内按照国家招生【。规定进行复查复查】内容:主要包括以下方【。面,。
《。
? ? (一)录】。取手续及程序等【。是否合?乎国家招生规—定;
! : ? (二)所—获得的录《取资格是否真实【。、合乎?相关:规定;
—
,
,
— (三)本人及!身,份证明与《录取通知、考生档案!等是否一致;
【
:
,
【 (四)身心】健康状况是否—符合报考专》业,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!求能否保证在—校正常学习、—。。生活;
》
【 (—五)艺?术、体育等特殊类】型录取学《生的:专,业水平是否符—。合录:取要求
《
】 复查中《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!假、:徇私舞弊《等情形的《确,定为复查《。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!;情节严重的学校】应,当移交有关部门调】。查处理
—
【复查中发现》学生身心状》况,不适宜?在校:学习:。经学校?指定的二级》甲等:。以上医院诊断—需,要在家休养的可【以,按,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!入学资?。格,
— 复查的程】序和办法《由学:校规定
《
— 第十二条 !每学期开学时—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!办理注册《手续不能《如期注册的应当履】行暂缓注册手续未】按学校规定》缴纳学费或者—有,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!的不予注册
】
,
》 家庭经《济困难的学》生可以申请助—学,贷款或?者其他形式》资助办?理有:关手续后注册
】
【 学:校应当按照》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!经济困难学》生,提供教育救助—。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保!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!困难而放弃学—业
: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