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学生《的权利与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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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六条 学【生,在校期间依法享有】下列权利
【
》 —(一)参加学校教】育教学计划安—排,。的各:项,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!。教育教学资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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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《二)参加社会实【践、志愿服务、【勤工助学、文娱体育!及科技文化创新等】。活动获?得就业创业指导【。和服: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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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(三)《申,请奖学金《、助学金及助学贷款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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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》 (四?)在思想品》德、学业《成绩等方面》获得科学、公正【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!业后获得相》应,的学历证书、学位】证书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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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, (五—)在校内组》织、参加学生—团体:以适当方式参与学】。校管理对学》。校与学生《权益相关《事务享?有知情权、参与【权、表达权和监督】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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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六)对学校给!予的处理或者处【。分有异议向学校、】教育行政《部门提出申诉对学】校、教?职,员,工侵犯其人身权、财!产权等合法》权益:的行为提出申诉或】者依法提起诉讼【。;
【 【。 (七)法律、法】规及学校章程—规定的其他权利【
【 第《七条 学生—。在校:期,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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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(一)遵守宪!法和法律、法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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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—二)遵?守学校章程和规【章制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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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三)恪】守学术道德》完成:规,定学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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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。 (四)按规】定缴纳学费及有【关费用履《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!金的:相应义?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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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五)【遵守学?生行为规范尊敬师】长养: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!行为习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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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(六)法》。律、法规《及学: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!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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