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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五章 《震后应?急 》 :。     第二十!。二条  破坏性地】震发生后有关的省】、自治区、直—。辖市人?民政府应当宣布【。灾区进入震后应急】期,并指明震后应—急期的起止时间【 ? ,     震后应!急期一?般为10日;必【要时可?以延长20》日   !  第二十》。三条  破坏性地】震发生后抗震—救灾:指,挥部应?当及时组织实施破】坏性地?震应急预《案及时将震情、灾】情及:其发展?趋势:。等信息?报告上一《级人民政府》 —    第》二十四条《  防震减灾工【。。作主管部门》应当加强现》场地震?监,测预报工作》并,及时会同有关—部,门评估地震灾—。害损失?;灾情调查结果应当!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!府,抗震救?灾指挥部和上一级】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!门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五【条  交《通、:铁路、?民航等?部,。门应当尽快》恢复被损毁的道路、!铁路:、水港、空港和【。有关设施并》优先保证抢险救援】。人员、物资的运输】和,灾民的疏散其—他部门有交通运【输工:具的:应,当无条件服从抗【震救灾指挥部的【征用或者调用— :     第!二,十六条?  通?信,部门应当尽快恢【复被破坏的》通信设施保》。证抗震救灾通—信畅通其他部门【有通:信,设施:。的应当优先为破坏性!地,震应急?工作服务《 —    第》二十七条 》 供水、供电部门应!当,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!水、供电设施保【证,灾区用水、用电【 —    第》二十八条  —卫生部门应》当立即组织急救【。队,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!或,者建立临时治—疗,点抢救伤员及时检查!、监测灾《。区的饮用水源、【食品等?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!控制传染《病的暴发《流,行并向?。受灾人员《提供精?神、心理卫生方面的!帮助医药部门应【当及时?提供:救灾:所需药?品其他?部门应当配合—卫生、医药部门做】好卫生防疫以及伤】亡人员的抢》。救、:处理工作 》。。 ,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九》条 : 民政部《门应:当迅速设《置避难场所和救【济物资供应》点,。提供:救济物品等保—障灾民的基本—生活:做好灾民的》转,移,和安置工作其他【部门应?当支持、配合民政】部门妥善安置—灾民  !  : 第三十条  【公安部?门应当加强灾—区,的治:安管理?和安全保卫工作【预防和制《止各种?破坏活动《。维护社会治》安保证抢《险救:灾工作顺利进行尽】快恢复社会秩序【 :   —  第三十一—。条 : ,。石油:、化工、水利—、电力、建设等部门!和单位以及危险品】。生产、储运等单【位应当按照各自【的职:责对可能《发生或者已经发【生次:生灾害的《地,点和设施采取—紧急处?置措施并《加强:监视、?控制防止灾害—扩展 】  :  公安消防—机构应当严密监【。视灾区火灾的发生;!出现火?。。灾,。时应当组织力量抢救!。人员和物资并—采取:有效防?范措施防止》火势:扩大、蔓《延 【    第三—十二条  广—播,电台、电视》台等新闻单位应【当,根据抗震救灾指【挥部提供的情—况,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!发,布震情、《灾情等有关信息【并做好宣传、—报道:工作 【     》第三十三条  抗震!救灾指挥部可以请求!非灾区的人民政府接!受并妥善安置灾【民和提供其他救【援 【 ,   第《三十四条  破坏】性地:震发生后国内非灾】区提供的紧急救援】由抗:震救灾指挥部负【责接:受和安排;国际【社会提供的紧—急救援由国务院民政!部门:。。负责接受和安排;国!外红十字会和国际】社,会通过中国红—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救!。。援由中国红》十字:会负责接《受和安?排 《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五条  —因严重?破坏性地震》应急的需要可以在灾!区实行特别管制措施!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!。。行政区域内的特别】管制措施由省、自治!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!决定;跨省、自治】区、直辖市的特别】管,制措施由有关省、自!治区、直辖市人【。民政府共同决—。定或者由国务院【决定;中断》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!。境的特别管制措【施,由国务院决定 】   —。  特别管制措施】的解除由原决—定机关宣布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