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五章 【震后:应急 !     第二十二!条  ?。。破坏性地震发—。生后有关的省—、自:治区、直《辖,市人民政府应—当,。宣布灾区进入震【后应急期并指明震】后应:急期的起止时间 】  —   震后应急期】一般为10日;必要!时可以延长20【日 【    第二十三条!  破坏性》地震发生后抗震救】灾指挥部应当及时组!织实施破《坏,性地:。震,应,急预案及时将—震情、?灾情及其发展趋【势等信息《报告上一级人—民,政,府 ?     第!二,十四条? , 防震减灾工作主管!部门应当加强现场】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并!及时会同有关—。部门评估地震—灾,害损失;《灾情调查结果应当及!时报:告本:级人:民政府抗《震救灾指挥》部和:上一级防震减灾【工作主管部》门 》     第二十!五条  《交通、铁路、民航等!部门应当《尽快恢复被》损毁的道路、—铁路、水港、空港和!有关设?施并优先保证—抢险救援人员、【物资的运《输和灾民的》。疏散其他部》门有交通《运输工具的应当【无条件服从》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征!用或者调用 】。    — 第二十六条  】通信部门应当—尽快:恢复被?破,坏的通信设》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!。畅通其他部门有通】信设施的《应当优先为破坏【性地震?应,急工作服务 】 ,    》 第:二十七?条  供水、—供电部门应当—。尽快恢复《。被破坏?的供:水、供电设施—保证灾区用水、【用电 —     第二十!八条:  卫生部门应【当立即组织急救【队伍利用《各种医?疗设施或者建—立临时?治,疗,点抢救伤员》及时检?查、监测《灾区的饮用》水源、食品等采取】。有效措施防止和【控制传染病的—暴发流?行并向受灾》人员提供精神—。、心理卫生方面【的帮助医药部—门,应当及时《提供救灾所》需药品?其他部门应当—配合卫生、医药部门!做,好卫生防《疫以及伤亡人员【的抢救?、,处理工作 —   —。  第二十九条  !民政部门应当迅速】设置:避难场所和救济物】资供应点《提,供救济物品等保【障灾民?的基:本生活做好》灾民的转移》。和安置工作其—他部门应当支—持、配?合民:。政部门妥善安置灾民! 》 ,    第》。三十条  公安【部门:应当加强灾区—的治:。。安管理和安》。全保卫工《作预:防和制?止各种破坏活动【维护社会治安—保证抢险《救灾:工作顺利进行尽【快恢复社会》秩序 》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一条  石油】、化:。工、水利、电力、】建设等部门和—单位以?及危险品《生,产、储运等》单位应?当,按,照各自的职》责对可能《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次!。。生,灾害:的,地点和设施采取【紧急处置措施并【加,强,监视、?控制防止灾害扩【展  】   公安消防机构!应当严密监视灾区】。火灾:的发生;《出现火灾时应当组织!力量:抢救人员和物资【并采取有效防范【措施防止火势扩【大、蔓?。延  】   第三》十二条  广播电台!。、电视台等新闻【单位:应,当根据抗震救灾【指挥:部提供的情况按【照规定及《时向:公众发布震情—、灾情?等有关?信,息,。并做好宣传、报道工!作 》     第三十!三条  《抗震救灾《指挥:部可以请求》非,灾区的人民政府【接,受并:妥善安置灾民和【提,供其他?救援 —。  ?   第三十—四条  破坏性地】震发生后国内—非灾区提《供的紧急救援由抗】震救:灾指挥部负责接受和!安排;国际》社会:提供的紧《急救援由国务院【民政部门负》。责接受和安》排,;国外红十字—会和国际社会通【过中国红十字会提】供的紧急救援由中】国,红十字会《。负责接受和安—排 》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五条》  因严重破坏性地!震应急的《需要可以在》灾区实行特》。别管制措施》省、自治区》。、直辖市行政区【域内:的特别管《制措施由省、—。自治区?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决!定;跨省、自治区】、直:辖市的特别管制措】施由有关省、自【治区、直辖》市人民政府共—同决定或者》由,国,务院决?定;中断《干线交通或者封锁】国境的特别管制措施!由国务院决定 】  》  :。 特别管制措施的】解除:由原:决定机关《。宣布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