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 应急预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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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!条 国家的破坏性!地震应急预案由【国,务院防震减灾工作主!管部门会同国—务院有关部》门制定?报国务院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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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:十条 国务院有关!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!破坏性地震应急预】案制定本部门的【破坏性地震应急预】案,并报国务院防—震减灾工作主管部】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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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一条 根!。据地震灾害预—。测可能发《生破坏性地震地区的!县级以上地》方人民政府防震【减灾工作主》管部门应当会同【同级有关部门以及有!关单:位参照国《家,。的破:坏性地震应急预【案制定?。本行政区域内的破】坏性地震《应急预案报本—。级人民政府批—准;省、《自治区和人》口在100万以【上的城市的破坏性】地震应急预案还【应当报?。。国务院?。防震: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备!案
! 第十二》条 部门和地方制!定破坏性地震应急】预案应当从本部【门或者本《地区的实际情况【出发做到《切实可?行
【 第》十三条 破坏【性地震应急预—案应当包括》下列主要《内容:
】 (【一):应急:机构的组成和职责;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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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:)应急通信保障【;
! : (三)【抢险救援的人员、】资金、物资准备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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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?四,)灾害评《估,准,。备;
】 — (?五)应急行动方【案
!。 , 第:十四条 制定破坏!性地震应急预案【的部:门和地方应当—根据震情的变化【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!题及时对其制定的破!坏性地震应急预案】。。进行修订、》。补充;涉《及重大事项》调整的应当报—经原批准机》关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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