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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【 罚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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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 第五《十三:条 评标委—员,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!擅离职守影响评【标程序?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!过程中不能》客观:公,正地履行职责的给】予警告;情节严重】的取消担任评—。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!不得再参《。加任:何依法必须进行【招,标项目的评》标并处三万元以下的!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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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《。十四条 评标委】员会成员收受投【标人:的财物或者其他好】。处的:评标委员会成员【或者:参加评标的有关工】作人员向他人透露】对投标文《。件的评审和比较【、中标候《选人的推荐以及与】评标有关的其—他情况的给予—警告没收《收受的财物》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!五万:元以下的罚款;对有!所列违法行为的【评标委?员会:。成员:取消担任评标委员】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!参加:。任何依法必须—进行招标项》目的评标;构成【犯罪的依法》追究:刑事: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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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《五十:五,。。条 招《标人在?评标委?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!候选:人,。以外确定《中标人的依法必须】进行招标项目在所】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!否决后自行确定中】标人的中标无—。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!标项目金额千分之】五以:上千分之十》以下的罚款;对【单位直接负责的主】管人员和《。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!法给予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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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第五十六条 招标!人与中标人不按【照招标文件和中【标人的投标文—件订立合同的—或者招?标人:、中标人订立—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!的协议的责》令改正;可以处中标!。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!上千分之十》以,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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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五:十七条 《 中标人不与招【。标人订立合同—的投:标,保证金不予退还【并取消?其,中标资格给》招标人?造成的?损失超过投标—保证金数额》。的应当对超过—。部分予以赔偿—。;,没有提?交投标保《证金的?应当对?。招标人?的损失?承担赔偿《责任
】 : 招?标人:迟迟:不确定?中标人或者无正当理!由不与中《标人签订《合同的?给予警告根》据情节可处3—万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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