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五章 推》荐中标?候选人与《定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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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一条 评!标委员会对》于评:标过程?中发现?的问题,应当及【时作:出,处理或?者向招标人提出处】理建:议并作?书面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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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—二条 《评标委?员会完成评标—后,应当《向招:标人提出书面评标】报告并抄《送,有关行政监督部【门评标报告应—当如实?记载以下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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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一】)基:本情况和数据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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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(《二)评标委》员会:成员名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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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,(三)开《标记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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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》四)符合要求的投】。。标一览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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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)评标标【准、评标方》法或者?评标因素《一览表;
—。
【。 (六)】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!分比较一览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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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七)—经评审?。的投标人排名;【
《
》 : (八)推荐】的中标?候选人名单与签【订合:同前:要处理的事宜—;
《
? : ? : (九)澄》清、说明《、补:正事项?纪要
】 第四十三条! 评标报告由评标!委员:会,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!结,论,和建议持有异—议,的评标?委员可以书面方式】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!由评标委《。员会:成员拒?绝在评标报告—上签字且不》陈述其不同意见和】理,由的视为同意—评标:结论和建《议评标?委员:会负责人应当—对此作出书面—说明并记录在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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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十四条 向—招标人提交》书面:评标报告和》建,议后,评标委员会】即告:解散评标《过程中?使用的文件、—表,。。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!立即归还招标人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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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五!条 :。 评标委员会推荐】的中标候选人应当】限定在一至三人并】标明排?列,顺,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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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十六条 中】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!下列:条件之一: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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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能《够最大限度满—足招标?文件中规定的—各项综合评价标准】;
! 《 , (:二,)能:。够满足招标》文件:的实质性《要求,并且》经评审的投标—价格最低;但是【投标价格《低于成本的》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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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七条 在确定中】标人:之,前,招标《人不得与《投标人?就投标?价格、投《。标,方案等实质性—内,容进行谈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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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八条 !。使用国?有资金或者国—家融资的项目—招标人应当》确定排名第一—的,中,标候选人为》中标人排《。名第:一的:中标候选人》放,弃中标、未能在招标!文,件规定期限》内提交履约保证金】或,者因不可抗》力提出不《能履行合《同,的招标人可以确【定排名第二的中【标,。候选人?为中标人《
》
, , 排名第二【的中标候选人因【。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!不,能签:订,。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!定排名第三的中标】候选人为中标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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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招》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!员会直接确定—中标人
! , 第四》十九条? 中标《人确定后,》招标人应当向中标】人发出中标》通知书,并与中标人!在30日之内签订】合同
》。
【。第五十条 中标】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!标,人具有法《律约束力中标通【。。。知书:发出后,招标—。人改变中标》结果或者中》标人放弃《中标的,应当承担】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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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》十,一条 招标—人应当与中》标人按照《招标文件和中—标人的投标文件【订立书?面,合同:招标人?与,中标人不《得再行订立背—。离,合同实质性内容【。的其他?协议
! 第五十二【条 招标人与【中标人签订合同后,!应当向未中标—的投标人发出中标】结果通知书,同时】退还投标保证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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