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社!员,和股权管《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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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第十七条 农【村资金互《助社社员是》指符合本规定要求的!入股条件承》认并遵?守章程向农村资金互!。助社入股的农民【及农村小企业—章,程也可以《限定其社员为某一】农村经济组》。织的成员《
】 第?十八条? 农?民向农村资金互助】社入股?应符:合以下条件
】
— , (一)具】有,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】;
《
】 , (二)户—口,所在地?或经常居住地(【本地有固定住所且】居住满3年)在【入股农村资金互助】社所在乡(镇)或行!政村内;
【
? 》 : ,(三)入股资金【为自有?资金且来源》合法达到章程规定的!入股金额《起点:;,
:
,
》 《 , (四)诚实—守信声?誉良好?;
》
】 :(五:)银行业监督管理】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!
【 第十九条【 , 农村?小企业向农村—。资金互助《社入股应《符合以下条》件
》
】。 (一)注册【地或主要营业场所在!入股农村资金互助】社所在?乡(:镇)或?行,政村内;
【
】 (二》)具有良好》的信用记录;
!
— : (《三)上一《年度盈利《;
! , : (《四,)年终分配后净资产!达到全部资》产的1?0%以上(》合并会计报表口径】);:
— 】(五)入股》。资金为自有资—。金且来源合法达到章!程规定?的入股金额》起,点;
》
】。。 , :(,六):银行业监督管理【机构规定《的其他条件》
!。 第二十条 — 单个农《民或单个农》村小企业向农—村资金互助社—。入股:其持股比例不得超过!农村资金互助—社股金总额》的10%超过5%的!。。应经银行业监督管理!机构批准
》
:
》 :。社员入股必须以货币!出资:不得以?实物:、,贷款或?。其他方式入股—
?。
第】二十一条《 农村资金—互助社应向入股【社员颁发记名股金】证作为社员的入股凭!证
》。
《 :第二十?二条: :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社!员享有?以,。下,权利
?
》 (!一):参,加社员大会》并享有表决权、选举!权和被选举权按【照章:程,规定参加《该社:的民主管理;—
?
! (二)享受该】社提供的各项服【。务;
?
?
,
!。(三:。。)按照章程规定【或者社员大会(【社员代表大会)决议!分享盈余《;
!。 ? (四)查阅该!社的章?程和社员大会(【社,员代表大会)—、理事?会,、监事会的决议【。、财务会计报—表及报告《;
》
: — (五)向有关监!督管理?机构投?诉,和举:报;
【
— (六)章程规!定的其?他权利
》
【 ,。第二十三条 【农村:资金互助社社员【参加社员大会享有】一票:基本表决《权;出资额较大的社!员按照章程规定【。可,以享有附加表决【权,该社的附加表决【权总:票数不得超过—该,社社:员基本表决》权总票数的2—0%享有附加表决】权的社?员及其享有的附【加表决?权数应当在每—次社:员大会召开时—告知:出席会议的社—员章程可以限制附加!表决权行使的范围
!
:
? 《社员:代表参?加社员代《表大:会享有一票表决权】
,
,
:
不能出!席会议的社员(社员!代表:)可授权其他—。社员(社员》代表)代为》。行使其表决权授【。权应采取书面形式并!。明确授?权内容
【
第二十!四条 农村资金】互,助社社员承担—下列义务
》
,
:
【。 (一)执行社!员大会?(社员代表大—会)的决《议;
】 , (】二)向该《社入股?;
《
》 《 (三)按期足】额,偿还贷款本息;
!
,
,
【 (四)—按,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!;
:
?
,
》 ? (五)积极—。向,本社反映情况—。。提供:信息;
】
? : 《。(六)章程规—定的其他义务
!
第二!十五条 农—村资金互助》社社员不得》以所持本社股金【为自:己,或他人担保
【
:
》 第二十《六条 ? 农村资金》互助社社员》的,股金和积累可—。以转让、《继承和赠与但理事、!监事和经《理持有的股》金和积累在任职【期限:内不得转让
【
《 《第二:十七条 同时满足!以下条件社员可以】办理退股
【
—。。 (一【)社:员提出?全额退股申请—;
【 ? : : (二)农村资金】互助社当年盈利;】
— : —(三)退《股后农村资金—互助社资本充足【率不低于8%—;
:
! , , (?四,)在本?社没有逾期未偿还】的,贷款本?。息,
】 要求《退股的农民社员应】提前3?个月农?村小企业社员应提】前6:个月向理事会或经】。理提:出,经批准后办理—退股:手续退股社员—的社员资格在完成】退股手续后终—止
》
第【。二十八条 》 社:员在:其资格终止》前与农村资金互【助社已订立的合同】应当继续履行;章】程另有?。规定或者与该社另有!约定的除外
【
—。 , ,。第二十九《条 社员资格终】止的农村资金互助】社应当?按照章程规定—的方式、《期限和程序及时退】还该社员的》股金和积累份额社员!资格终止的当年不】享受盈余分》配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