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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社员和股!权,。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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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七条: 农村资金互助社!社员是指符合本规】。定要求的入股—条件承?认并遵守章程—向农村资金互—助社:入股的?农民:及,农村小企业章程也】可以限定其社—员为某一农村经济组!织的成员《
》
《 第十?八条 农民向【农,村资金互《。助社入股应》符合以?下,条件
! : (一)】具,有完全民事行—为能力;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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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—)户口所《在地或经常》居住地(《本地有固定住所且居!住满3年)在—入股农村资》金互助社所在乡【(,镇)或行政村—。内;
! ? ? (三)入股资金】为自有资《金且来源合法达【到章程规定的—。入股金额起点;【
【 (四!)诚实?守信声誉良好;【
《
《 ? (五)银行】。业监督管理机—构规定的其他条件】。
》
第十九】条 ?。。。农村小企《业,向农村资金互—助社入股应符合【以下条件
】
】 :(一:)注册地或》主要营业场所在入股!。农村资金互助社【所在乡(镇)或行政!村内;
【
! (二)具有—良好的信用记录;
!
— , (【三)上一年度盈利;!
》
: 【(四)年终分—配后净资《产达到全部资产的】10%以上(合并会!计报表?口径);
》。
】 ? (五)入股【资金: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!。法达到章程规定的入!股,金额起点《;
》
: (!六)银?行业监督管理机【构规定?的其他条件
【。。
第!二十条 单个农民!或单个农村小—企业向农村资金互】助社入?。股其持股比例不得超!过农村资金互助社】股金总额的10%超!过,5%的?。应经银?行业监督管理机构】批准
! 社员入股必】须,以货币?出资:不得以实物》。、贷款或其》。他方式入股》
— : 第二十一条【 农村资》金互助社应向入股社!员颁发记名股金证作!为社:员的入股凭证
【
【 第二十二条 !农村资金《互助社的社员—享有以?下权利
!。 — (?一,),参加社员大会并享】有表决权、选举【权和被?选举:权按照?章程规定参加该社的!民主管理《;
—。
《 《。 (二)《享受该社提供的各】项,服,。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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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! (三)按照章程规!定或者社员大会(社!员代表大会》)决:议分享?盈余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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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: (四》)查:阅该社的章程和社员!大会(社《员代:表大会)、理事【会、:。监事会?的决议、财务—会计报表《及报告?;,
:
:
】 (五)向有关监!督管理机构投诉【和举:报;
】 (!六):。章程:规,定的其他权利
】
,
,
第二】十三条 农村资】金互助社社》员参加社员大会享有!一票基本《表决权;出资额较】大的社员按照章程】规定:。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!该社的附加表—决权总?票数不得超过该社】。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!数的20%享—有附加表《决权的社员及—其享有的附加表【决权数?应当在每次社员大会!召开时告《知出席会《议的社员章程—可以:限制附?加表:决权行?使的:范围
【
: ?社员代表参》加,社,员代表大会》享,有一票表《决权
! ?不能出?。席会议的社员(社】。。员代表)可授权其】他社员(社员代表)!代为行使其表决权授!权应:采取书?面形式并明确授【权内容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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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,十四条? 农?村资金互助社社员】承担下列义务
【。
— 》。 (?一)执行社员大【会(社?员代表大会)的决】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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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《向该社入股》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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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)!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!息;
—
《 —(四)?按照章?程规定?。承担亏损;
】
! (五)积—极,向本社反映情—。况提供信息;
】
:
: — (六)章程规】定的其他义务
【
】。 第二十《五条: 农村资金互【。助社:社员不得以所持本社!股金为自己或他人】担保
【
第二【十六条 农村资】金互助社社员的【股金和积累可以转让!、,继承和赠与但—理事、监事和经理】持有:的股金和《积累在任职期限【内不:得转让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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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, , 第二十七条—。 :同时满?足以下?条件社员可以办理】退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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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:一):社员提出全额退股】申请;?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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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: (二【)农村?资金互助社当年【盈利;
! : ? (三)退股后!农村:资,金互助社《资本充?足率不低于8%;
!。。
》 (!四)在本社没—有逾期未偿还的贷款!本息
》
《 ?。要,求退股的农民社员】应提:前3个?月农村小企》业社员?应,提前6个月》向理事会或经理提出!经批:。。准后办理《退股手续退股社员】的社员资《格在完成退股手【续后终止
【
第】二十八?条, 社员在其资【格,终止前与农村资【金互助社已订立的合!同,应当:继续履?行;章?程另有规《定或者?与该社另有约—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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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九条 社【员资:格终止的农村资金】互助社应当按—照章程规定的方式】、期限和程序及时】退还该社员》的,股金和积累》份额社员资》。格终止的当年不享受!盈余分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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