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第二》章 机构设立
】。
》
第八条 ! 农村资金互—助社应在农》。村地区的乡(镇)和!行政村以发》起方式设《立,其名称由《所在地行政区—划、字?号、行业和组—织形式?依次组成《
,
【 第九条 设立!。农村资?金互助社应符合【以下条件
》
—。 — (:一)有符合本规定】要求的章程;—
《
! (二)有10名以!上,符合本规定社员条】件要:求的发?起人:;
《
:
《 : (三》)有符合本规定要求!的注册资本在乡(】镇)设立的》注册资本不低于30!万元人民币在行政村!设立的注册资本【不低于?10万?元人民币注册资【本应为?实,缴资本;《
》
: (四!)有符?合任职资格》的理事、经理和具】备从业条件的工作】。人员;
! (!五):有符合要《求的营业《场所安全《防范设施《。和,与业务有关的其【他设施;
》
》 】(六)有符合规【定的组织机构和【管理制度;
【。
,
— 》(七)银《行业:监督管理机构规【定的其他条件—
】 第十条 【设立农?村资金互助社应当经!过筹建与《开业两个阶段
】
第!十一条? 农村资金—互助:社申请筹建应—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!构提交以下文—件,、资料
《
《
? ? ,。 (一)筹建【申请书;
—
— (【二)筹建《方,案;
?
?
: ? 》(三)发起人—协议:书;
》
— (四【),银行业监《督管理机构要—求的其?他文件、资料
【
,
第!十二条 》农,村资金互助社申【请,开业应向银行业监督!管理机构提交以【下,文,件,、,资料
—
】 , ,(一)开业申—请;
《
:
》 》(,二):验资报告;
—
! (三)【。章程(草《案);
【
? (】四)主要管理制【度;
】 : —(五)拟任理事【。、经理的任职—资格申请材料—及资格证明;
!
《 —。 ,(六)?营业场所、》安全防范设》施等相关资料;【
《
》 《 (七)银行业监督!管理机?构规定的其他文【件,。、资料
—
第】十三:。条, 农村《资金互助社章程应当!载明以下事项
】
:
《 ? ?(一:)名称和《住,。所;
】 : , (二)】业,。务范:围和经?营宗:旨;:。
,
】 (三)注!册资本?。。及股权设置》。;,
?
— (四)】社员资格及入社、退!社和除名;
—
:
】 (五)社员的!权利:和,义务;
》。
?
《 ,。 (》六)组?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!、职权和议》事规则;
》
】 (七【)财务管理和盈余】分配、?亏损处理;
【
! ?。(八:)解:散事由和清算—办法;?
! (—九,)需要规《定,的其:他事项
】
: ?第,十,四条 农村资【。金互助社的筹建申】请由银监《分局受理并初步【审查银?监局审查《并决定;开业申【请由银监分局—受理、审查》并决定银监》局所在城《市的乡(镇)、行政!。村农村资金互—助社的筹建、开业】申请由?银监局受《理、审查并决定
!。
】第十五条 经批准!设立的农村资—金互助社《由银行业监督管理】。机构颁发金融—许可证并《。。按工商?行政:管理部门规定办【理注册登记》领,取营业?执照
! 第十》六条 农村—资金互助社不—得设立分支机构【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