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机构设立
】
— 第?八条 《农村资?。金互助社应在农【村地区的乡(镇)】和行政村以发起方】。式设立其名称由所在!地行政区划、字号】、行业和组织—形式依次组成
【
— 第九条 【 设立农村资—金互助?社应:符,合以下条件
【
《 , : 》(一)?有符合本规定要【求的章程;
!
: ? (—二)有10名以【上符合本《规定社员条件要【求的发起人;
【
— ? (三)有符!合,本,规定要求的》注册资本《在乡(?镇):设立的注册》资本不?低于30万元—人民币?在行政村设立的注】册资本不低于1【0万元人民》。币注册?资本应为实缴资本;!
,
?
》。 (四)有!符合任职资格的理事!、经:理和具备从业条【件的工作人》员;
》
《 : 《 (五)有符合要求!。。的营业?场所安全防范设【施和:。与业务有关的—其他:。设施;
! 【 ,(六)有符合—规定的组《织,机构和管理》制度;
【
》 ? (七《)银行业监》督管理?机,构规:。定的:其他条件
】
第【十条 设立农村】资金互助社应当经】过筹建与开业两【个阶:段
】 第十一条【 农?村资金互助社申请】筹建应?向银行业监督管理】机构提交以下文件】、资料?
:
! ?(一)筹建申—请书;?
【 : (二)】筹建方案;
—。
【 (三】)发起人协议书;
!。
?
— (四)银】行,业监督管理机—构要求的其他文件、!资料:
! 第十?二条: , 农村资《金互:助社申请开业应向银!行,业监督?管理:机构提交以下文件、!资料
【。
, —。 (一)》开业申请;
!
: (!。二,)验资报告;
】。
】 ? (三)章程(草】案);?
【 (四!)主:要,管理制度;
】。
? 》。 (《五)拟任理事、经】理的任职《资格申?请材料及资格证【明;:
【 (】六,)营业场所、安全】防范设施等相关资】料;
—
》 ? , (七?。),银行业监督管理机】构规定的《其他:文件、?。资料
《
》 第《十三条 《。 农村资金互助【社章程应当载明以】下事项
! 【 ,(一)名称和住所;!。。
】 —(二)?业务范围和经营宗】旨,;,
【 《 (三)注册资!本及股权设置;【
,
》。 【 (四)社员资格】及入社、退社和除名!;
》。
】 , (五)社员的【。权利和义务;
【
?
】 (六)组织【。机构:及其产生办法、职权!和,议事规则;》
》
? , 》(七)财《务管理和盈余分配】、亏损处理;
!
?。 — (八)解—散事由和清》算办法;
】
: (!九)需要规定的其他!事项
!。。 :。 ,第十四条 农村资!金互:助社的筹建申请由】银监分局受理并初】。。步审查?。银监局审《查并决定;》开业申请由银监分】局,受理、审查》并决:定银监局所在城市】的乡:(镇)?、,行政村农村》资金互助社的筹【建、开业申请由【银监局受理》、,审查并决定》
!。 第十五条 经】批准设立的农村【资,金,互助社由银行业监督!管理机构颁发金融】许可证并按》工商行政《管理部?门规定办理注册登】记领取营业执照【
》
第十六】条 农村资金互助!。社不得设立分支机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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