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机构《设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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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!。 农?村资金互助社—应在农村地》区的乡(镇)和【行政村以发起—方式:设立其名称由所在】地行政区划、—字号、行业和组【织形式依次组成
】
【 第九条 设】立农:村,资金互助社应符合】。以下条件
!
【 (一)》有符合?本规定要求的章程;!
】 (二)!有10名以上符【。合本规定社员条【件要求的《发起人?;
:
:
【 (三)有符!合本规定《要求的注册资—本在乡(镇》)设:立的:注册资本不低于3】0万元人民币—在行政村设》立的注册资本不【低于1?0万:元人民?币,注,册,资本应为实缴资【本;
】 (!四)有符合任—职资格的理事—、经理?和具备从业条—件,的工作人《员;
—
【 (五)有【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!安全防范设施和与】业务有关的》其他设?施;
》
,
【 (《六)有符合》规定的组织机—构和管理制》度;
【。
,。 — (七)》银行业监督管—理机构规定的—其他条件
》
!第十条 》设立农村资金—互助社应《当经:过筹建与开》。业两个阶段
—
【 第十一》条, 农村资金—互助社申请》筹,建应向银行业监【督管理机构提交【以,下文件、资料
!
【 , (《一)筹建申请—书;
—
,
? , (—二)筹建方》案;
?
! (三—)发起人协议书;】。
,
】 ? ,。。 (四)银行业监督!管,。理机构要求的—。其他文件《、资料
! : 第十二条 农!村资金互《助社申?请开业应《向银行业监》督管理机构提交以】下文件、《资,料
:
! 《(,一,)开业申请;
!
》 ? (二)验【资报告;
!
? —(三)?章程(?草案)?;
》
,
】 (四)主要管理】。制度;?
! (—五)拟任理事、【经理的任《职资格申请材料及】资格证明;
—
,。
》。 (六!)营业场所》、安全防范设施等相!关资料;
》
《
【 (七)银行业监!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!他文件、资料
!
》 第十三条 【 农村资金互助社】章,。程应:当载明以下事项
!
》。 【(一)?名称和住所;—。
?
】 : (二?)业务范围和经【营宗旨;
【
:
: ? ? (:三)注册资本及股】权设置?。;
?
【 (四)社!员资格及入社、退】社和:除名;
】
】 (五)《社员的权利》。和义务;《
— , (六!),。组织:机,构及其?产生办法、职权和议!事规:则,;
:。
! , (七)财【务管理和盈余分【配、:亏损处理《;
—
: — (:八)解散事》由和清算办法;
】
,
!。 (九)需【要,规定的其他事项
】
?
: 第十四条】。 农村资》金互助?社,的筹建?。。申请由银《监分局受《理并初步审查银监】局审:查并决定《;开业申请由银监】分局受理、审查并】。决,定,银监:。局所在城《市,的乡(镇)、行政村!农村资金互助社的】筹建、?开业:申请由银监局受理、!审查并?决,定
》
第十】五条 ? 经批准设立的【。农,村资金互助社由银】行业监督管》理机构颁《发金融许可》证并按工商行政管】理部门规《定办理注册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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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十六:。。条 农村资—金互助社不得设立分!支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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